去年11月12日中文大學爆發激烈衝突,學生及示威者於二號橋一帶與警方對峙,警察一度發射多枚催淚彈,衝前並拘捕多人。事隔近5個月,3男1女各被控一項暴動罪,其中3人同時被各控一項蒙面罪,1人另被控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今(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各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29日,處理轉介其他法院的事宜,其間各人獲准保釋。
4名被告依次為中大4年級生陳起行(21歲)、理大二年級生李俊皓(24歲)、IVE一年級生張俊浩(18歲)、中大六年級學生鄧希雯(23歲),他們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稱他們於去年11月12日,在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與黃亭陶及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另陳起行、張俊浩及鄧希雯同時被各控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包括護目鏡及防毒面具連濾罐;而張俊浩則另被控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各被告獲准以5000元至1萬元、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等條件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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