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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暴動罪刑期上訴駁回 (16:19)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2018年因暴動和襲警罪成,被判囚6年,他早前就刑期提出上訴。同案被告黃家駒亦就刑期提出上訴,另一被告盧建民則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上訴庭今(29日)頒下判辭,駁回梁天琦的上訴,並拒絕向黃家駒及盧建民發出上訴許可。

梁天琦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表,律政司則由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代表。案件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朱芬齡和彭偉昌審理。

梁天琦一方上訴時指出,原審法官彭寶琴錯誤將陪審團首次審訊時未能作有效裁決、涉砵蘭街暴動罪的案情,及其他街道的縱火事件納入判刑考慮中,亦錯誤地把梁天琦當日戴上口罩、眼罩和頭盔的行為視為有預謀、組織和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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