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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儂牆斬人案女事主:無法認同畏罪自首乃高尚情操 (14:25)

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上周五(24日)宣判,主審法官郭偉健讚賞被告願意受罰令傷者釋懷,有「高尚情操」,並稱案中事主事前推開被告致「火上加油」,判處被告入獄45個月。案中傷勢最嚴重、遭插肺一度命危的事主黃小姐今(27日)書面回應本報查詢說:「我想沒人比在法庭上聽着一字一句的我更怨憤委屈。我無法接受傷人後的道歉,更無法認同畏罪自首乃高尚情操。」

黃小姐表示,判刑引起巨大社會迴響,許多人憤怒震驚,甚至高呼「法治已死」。她得知被告在庭上聞判後落淚:「(被告 )是因為減刑而感動?或是誠心悔改?我只想說,他沒有哭的資格,貓哭老鼠是世上最虛偽的表現。」

黃小姐又留意到,判刑後網上陸續出現漣漪效應,不少網民發起投訴或製作文宣,她表示希望香港人繼續用各自的方式去守護重要的價值和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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