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今(23日)就中聯辦對《基本法》第22條的解釋回應,她稱中聯辦「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監督權」之說無中生有,並超越當年中聯辦成立時中央賦予其職權範圍。
陳方安生認為,中聯辦與香港特區並非隸屬關係,呼籲港澳辦及中聯辦克制,信任特區政府管治團隊及公務員,避免予人「治港太上皇」的觀感,傷害「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陳方安生表示,《基本法》第22條是落實「一國兩制」的關鍵條文,清楚約束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無一部門例外,兩辦肯定受《基本法》第22條規管。她稱,回顧2000年1月新華社香港分社易名中聯辦時,國務院發公告,列出中聯辦的5個職能,當中未有提及對香港有「監督權」,公告並強調中聯辦及其人員「將嚴格遵守《基本法》和當地的法律,依法履行職責」。此外,時任中聯辦主任姜恩柱當時稱,中聯辦與香港特區並非隸屬關係,不會干預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務,又稱不會成為香港第二個權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