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今日(22日)宣布,自1月29日開始的法庭程序一般延期安排將於5月3日結束。由5月4日起,所有法庭程序會在情況許可下安全恢復。法庭和審裁處的登記處亦會由5月6日起開始分階段重開,首階段包括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登記處。基於公共衛生情況和保持社交距離的需要,在法庭重開初期所能處理的事務將會減少;司法機構會密切留意情況,適時調整。
司法機構強調,在處理法庭運作時,最重要是顧及所有人(包括法庭使用者、司法機構的員工和法官及司法人員)的健康和安全。司法機構會因應當時的公共衛生情況,切實可行地盡量處理最多的法庭事務。法庭可運作的程度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為保持社交距離而需實施的措施,例如為所有法院大樓每一樓層的聆訊數目設上限等。
由5月4日起,除非法庭另有延期方面的具體指示,否則所有民事和刑事程序(包括審訊)會恢復,但整體上所能處理的法庭事務將會減少,而設有陪審團的審訊只會在5月後才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