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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裁監警會「研究」騷亂無越權 張達明:特首再無藉口推搪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13:23)

社工呂智恆早前提請司法覆核,稱監警會主動介入調查社會騷亂事件涉越權及違反《監警會條例》,高等法院昨(16日)裁定監警會的研究並無越權,判呂智恆敗訴。監警會前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日(17日)接受商台節目訪問時表示,雖然呂智恆敗訴,但似乎達到了其最初目的,就是帶出了特首林鄭月娥不應再「借監警會過橋」。

他表示,正如此前監警會的外國專家小組所說,今次法官判辭確定了監警會沒有調查權,監警會知道其權限、沒調查權,只會按照現行法例下盡量做前期功夫。他認為,這亦揭示了特首林鄭月娥「再沒有任何藉口推搪成立法定的獨立調查委員會」。

另外,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昨日曾表示,估計最快5月底可以公布監警會針對警方在反修例風波行動的首階段報告。張達明稱,預料報告只會列出無爭議、警方交代的事實,當中或會批評警方做法不太妥善,提出需改進的地方,但並非公眾關注的事宜,如「警方有否做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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