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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補貼Q&A】羅致光:目標6月開始申請 僱主可自選月份計薪酬津貼 (10:55)

政府推出涉款800億元「保就業」計劃,包括向僱主補貼每名僱員月薪五成,上限9000元,為期半年,同時要求僱主承諾不裁員和全數用於支薪。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今早(9日)在港台節目回應坊間疑問。

問:何時可以申請?

羅:目標希望可以6月開始申請,6月底前發放第一輪薪酬津貼。

問:是否只能僱主申請,僱員沒主導權替公司申請?

羅:主要是30多萬的僱主;自僱者則自行申請,人數約20多萬。

問:如何預防僱主取得津貼後,不解僱員工?

羅:原則是第一,僱主取得津貼後,要用於僱員上。第二,裁員是不能發生的,但是否代表不能「炒人」?假設有僱員因犯錯或自己要離職,則無法阻止,所以是指不能「減size」,即不能減少僱員人數。

問:津貼參考哪個月份的薪酬計算?

羅:初步設計是今年一月至四月,僱主選定任何一個月份作為指定月份來計算薪酬津貼,「例如僱主想請返多啲人,或者畀返多啲員工開工,出返糧畀佢,可能最好揀一月,因為一月時疫情最不受影響」。

羅致光在商台節目補充,若僱員的薪酬原先被減30%,政府現津貼50%,在整筆津貼用於僱員的條件下,變相僱員是「加人工」。他又說,若僱主只向僱員支付10%薪酬,政府亦會協助給予50%薪酬津貼,即僱員能取其60%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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