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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舉能90年代買賣物業賺7000萬 任區院法官後無再購物業 (00:34)

58歲的張舉能明年1月11日起接替馬道立,成為本港回歸以來第三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本報翻查資料,他曾在1990年代多次買賣山頂、中半山等7個物業,帳面獲利約7000萬元,2001年獲委任區域法院法官後,無再購入物業或擔任私人公司董事或股東。

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張舉能現時未有擔任任何公司的股東或董事,他曾為誠景發展有限公司、誠徽有限公司及安福有限公司董事,3間公司已先後於2001及2002年解散。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張舉能任董事的公司早年曾多次以公司名義買賣物業,其中誠景發展有限公司曾於1994年以846萬元購入舊山頂道曉峰閣物業,於1996年以810萬元蝕讓;又於1998年3月以2125萬元購入梅道蔚皇居物業,於翌月以1508萬元蝕讓。

安福有限公司則於1994年2172萬元購入淺水灣道37號物業,於1997年5000萬元出售;又於1991年以645萬元購入舊山頂道帝景園物業,於1995年以2262萬元出售。

土地註冊處資料亦顯示,張舉能曾以個人名義於於1987年以148萬元購入大角嘴福全街一個地下單位連閣樓的物業,但已於2006年被市建局以741萬元收購。他另外亦與包綺芬(譯音)於1990年以1930萬元購入干德道一單位連車位,並於1992年以4250萬元售出;又在1998年以2700萬元購入堅尼地道堅麗閣一單位,並於2004年以3090萬元售出。他現時仍持有一個於1992年以300萬元購入的上海街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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