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長鄧炳強今早(7日)出席港台節目時指出,反修例事件中有被捕者經調查後獲撤控,不代表警方濫捕。就21名警員涉不當使用武力等而被訓斥,他強調訓斥過後不代表完結,若有人投訴,投訴警察課會調查;若沒有人投訴,但案件嚴重,警隊內部會作紀律覆檢。
對於有警員涉於通州街公園毁壞露宿者家當而被捕,鄧炳強指出,任何人包括警員若有犯法就會拘捕,今次經調查後合理懷疑該警員干犯了罪行,因而作出拘捕。被問及事件會否影響警隊形象,他說「如果有警員被捕當然有影響」。
他表示,已對有關21宗受訓斥警員的執法投訴進行紀律覆檢,主要涉及不當使用武力、有不當語言和不當行為,強調訓斥絕對不是終點而是起點。而去年交通警衝向人群的事件,他說紀律覆檢未完成,該警員已復職,主要是考慮到該警員繼續執勤不會對警隊或市民構成危險。
他又稱,警方在反修例事件中拘捕了7700多人,當中有四成是學生,他擔憂年輕人守法意識薄弱,並強調撤控不代表濫捕,警方是有合理懷疑和證據才作拘捕。
另外,鄧炳強日前兩度去信投訴港台節目《頭條新聞》,他稱自己也很喜歡收看該節目,覺得「好好笑」,節目演繹自己亦無傷大雅,但不應有誤導信息令市民覺得警隊做事馬虎及濫權,影響市民對警隊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