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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女涉藏雷射筆准保釋 事隔近半年被控 (17:10)

去年8月底,一男一女涉分別在葵涌警署及沙田警署外,被指用「雷射筆」照射警員。兩人當場被捕,並被搜出雷射筆。事隔接近半年,兩宗案件今(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人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准以現金保釋。

女被告王海嵐(24歲)報稱為文員,被控於2019年8月30日在葵涌新葵芳花園外管有一支雷射筆,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據悉,被告涉以雷射筆照向駛入葵涌警署的警車,有警員表示被照射到,被告當場被截停搜身。

第二宗案件的男被告為學生何啟誠(22歲),被控於2019年8月29日在沙田蘇浙公學外管有一支雷射筆。據悉,有示威者用雷射筆照射沙田警署一個多小時,人群散去後,被告在附近被截停。閉路電視片段攝錄到一名和被告衣著相似的男子。

兩名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兩宗案件押後至4月8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其間兩人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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