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2011年起開放公眾使用,惟行政署2014年規定只許公眾經申請後,於周日及公眾假期在該地集會或遊行。退休攝影師張德榮早前提出司法覆核,稱行政署決定違憲並獲裁定勝訴。行政署不服裁決,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14日)終頒下判辭,推翻裁決,改判行政署勝訴。
【21:45】行政署回應表示,歡迎高等法院上訴法庭今日就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司法覆核上訴案件的裁決,確認使用東翼前地安排的合憲性及合法性。行政署稱,在實施有關安排時,會繼續在維持政府總部的運作秩序和效能,以及方便市民公開表達意見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
【17:05】張德榮聞判後表示,上訴庭裁決不合理,將準備向終審法院提上訴。根據判辭,上訴庭法官指出,若批准公眾平日在「公民廣場」集會,將違反「公民廣場」原本用作來往政府總部的功能,另稱鄰近的添馬公園亦是舉行大型集會的理想場地,遂改判行政署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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