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龍航空空勤人員協會前主席施安娜,去年8月疑因個人社交媒體的帖文和照片,遭國泰港龍航空解僱。她於去年12月正式入稟勞資審裁處,指港龍不合理和不合法解僱,並涉歧視職工會,要求港龍賠償和復職。案件今(17日)在勞資審裁處提訊,審裁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6日再訊,以供雙方再呈交證人供辭等文件;同時指出案件涉復職權等複雜法律議題,建議雙方考慮會否將案件轉介至更高級別的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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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裁官指出,審裁處正處理解僱基礎相似的案件,形容判決或對本案帶來不同結果,建議施安娜再與律師團隊商討。
施安娜在庭外表示,希望用最少的資源處理案件,自己將與律師團隊再研究,但表明一定不會退出訴訟。她亦稱,除了自己以外,國泰另有兩名遭解僱的員工將正式入稟勞資審裁處作追討,希望證明相關解僱只涉公司的政策問題,與個人操守無關。
施安娜批評,港龍向她呈交的文件,與呈交法庭的版本有出入,質疑做法令她沒足夠時間研究相關文件,對她造成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