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7月7日發起「九龍再遊行」,示威者與警方在旺角爆發衝突,一名的士司機把的士橫泊在彌敦道分隔示威者及警方,並橫跨3條行車線,的士司機當晚被捕,酒精呼氣測試下超出限制。的士司機今日(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醉酒駕駛罪名,但否認阻差辦公及襲警,案件將於3月30日開審。
被告張錦運(66歲)否認各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襲警罪名,但承認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標逾兩倍下駕駛汽車罪名。
有關酒精超標罪行的案情指出,去年7月7日晚上約10時,大批示威者於旺角彌敦道一帶聚集,警方設防線驅散。約11時半,一輛的士從人群中慢駛,在警方防線前打橫停泊,被告從的士落車並打開車頭蓋。
警員嗅到被告有酒味,要求他接受酒精呼氣測試,測出100毫升呼氣中有50微克酒精,超出法例標準。被告於警誡下承認,事發前曾到油麻地永星里喝過一打啤酒,因酒精影響未能控制自己;其後亦指因太醉,未能記得於旺角的案發細節。
有關阻差辦公及襲警控罪的審訊,排期至3月30日開審,控方透露,將傳召4名警員證人,及呈上兩段車輛錄影片段;辯方將循酒精影響而犯案作辯護;醉酒駕駛罪名將待審訊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