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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挨餓劫珠寶店「博坐監」 露宿漢判囚3年2個月 (20:15)

45歲無業露宿漢因連日飢餓,萌生犯罪「博坐監」的念頭,手持玻璃樽打劫元朗一間珠寶店,當場被捕。無業漢今日(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企圖搶劫,法官判刑時形容「可悲」,情況令人同情,但他自己亦有責任,考慮到認罪及特殊情況,判他監禁3年2個月。

被告麥榮東(45歲)被控一項企圖搶劫罪。控方表示,他曾干犯19項控罪,其中9項與不誠實罪行有關。

辯方求情稱,被告有中一學歷,失業多年,數年前離家出走,與家人失去聯絡,自此在快餐店進食別人剩下的食物。被告犯案前已多天沒有進食,因飢餓而打劫,但他案發時沒有用破爛的玻璃樽指向他人,亦沒有以言語恐嚇,請求法庭輕判。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手持的破爛玻璃樽使職員受驚,屬危險物品。法官說,被告與家人失去聯絡,自己要負上責任,但他因飢餓犯案,缺乏生活基本需求,情況悲哀,令人同情,認為被告「為坐牢犯罪」之說並非不可能,考慮本案有特殊情況及被告認罪,終判囚3年2個月。

案情指出,被告在2019年4月27日下午7時許,衝入「太子珠寶鐘錶公司」,以玻璃樽敲打飾物櫃,再擊碎玻璃樽大聲稱「我要錢,而家打劫」。被告坐在店舖入口的椅子,要求職員交出現金,又將另一水杯擲在地上,並言「唔好玩嘢」、「我淨係要錢,唔要表」,又打開店門大叫「我打緊劫」。

警員約10分鐘後到場,被告隨即手持座枱鏡及情緒激動,終被警員制服。被告警誡下表示,「走投無路,先至打劫金舖」,又稱三年來居無定所,找不到工作,在快餐店吃他人剩下的食物,在公廁洗澡,故想坐監,亦因此在警方到場時沒有放下鐵鏡,以確保會被警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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