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2日金鐘衝突中右眼受傷、視力剩餘2.5%的拔萃女書院通識科教師楊子俊,今日(2日)在facebook發文表示,將於本月中向警方提出申索,要求警方就其傷害作出賠償,並呼籲當日在場人士提供相關相片或影片。
楊子俊稱,將於本月中對警務處長(由律政司長代表)提出訴訟,申索內容指出,警方對其施加違法武力,違反《普通法》、《基本法》第28及39條、《香港人權法案》第3及5(1)條及《警察通例》第29章,要求警方就其人身傷害作出賠償。
楊子俊強調,他當時沒有任何言語或動作上攻擊警方,他不能確認警方使用的子彈種類,但親眼目睹子彈從持槍警員飛射而至;楊子俊說,其右眼現時失明,只剩餘2.5%視力,對其日常工作造成極大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