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4】香港電台發言人回應表示,案中被告朱梓瑩是該台新聞部兼職記者,最近一次出勤是11月9日。她被拘留當日並非上班日,港台新聞部是在翌日、即11月19日早上,接獲她被捕的消息。
【14:26】20歲嶺大學生兼港台兼職記者,周一(18日)涉參與網民發起的「圍魏救趙」行動到油麻地示威,支援被警方圍困的理大示威者,被控暴動罪名。她早前留院缺席聆訊,出院後今(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其代表律師投訴,被告昨午(22日)4時出院,但控方及警方沒有即時帶她上庭,遭裁判官質疑投訴目的。
為支援被警方圍困在理大的示威者,大批人本周初在油尖旺區一帶示威,與警方爆發衝突。警方早前起訴242人,在個裁判法院提堂,當中53人留院缺席聆訊,各人陸續出院到庭提訊。其中兩人分別為嶺大學生兼港台兼職記者朱梓瑩(20歲)及運輸工柯俊明(23歲),被控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出院後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兩人獲准以1000元及5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守宵禁令和禁足令,至3月19日與同案被告同日再訊。
代表朱梓瑩的律師投訴,警方拘捕朱後,在沒有警誡下就指控作提問,警方亦延遲18小時才讓被告求醫。辯方又指出,朱梓瑩昨午4時出院,先被帶回警署,今早才被帶上庭,指警方及控方違反「出院後盡快將其帶上庭」的命令。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質疑,投訴與本案司法程序沒有關係。辯方回應稱或會展開其他司法程序追究,亦希望法庭注意到控方及警方違反法庭命令。裁判官強調,有關命令內容是「可能的時間」帶上庭,亦須留意法庭關閉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