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前日(18日)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違反《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法工委)及港澳辦昨先後批評,裁決違反《基本法》及挑戰人大常委會權威。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早(20日)稱,《基本法》給予香港對於《基本法》任何條例都有解釋權,惟憲法上要宣布法律無效的權力並非在港,人大常委會有最高及完整的解釋權。
譚惠珠今出席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時,以「上帝歸上帝,凱撒歸凱撒」作比喻,認為人大常委會授予本港法院在審案時「解釋權」,判定在本港高度自治範圍內的法律條文是否符合《基本法》;若牽涉中央政府管理事務,或涉及高度自治範圍內的條文,則應向人大常委會尋求釋法。本港法院有權就本地法律裁定是否抵觸《基本法》,惟無權宣布法律無效,形容情況為「上帝歸上帝,凱撒歸凱撒」。她又認為中央發聲並非向香港法院施壓,而是要交代清楚哪些屬中央或地方的權力,提醒不能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