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媽稱因為9歲的兒子偷錢,用皮帶抽打其手臂半小時,社工翌日家訪揭發事件,她今(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對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主任裁判官錢禮決定先索取其兒子的醫療報告等,將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判刑,其間被告繼續保釋。
控罪指,報稱無業的被告於今年7月8日在柴灣一單位,故意襲擊男童X,致令他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案情指出,被告與9歲的兒子X同住,今年7月9日社工到上址家訪時,發現X的手臂有瘀痕。社工追問下,被告承認前一晚8時半到9時,因兒子偷錢而用皮帶鞭打他。7月10日社工帶同X到東區醫院檢查,有人報警,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對兒子施加體罰,感到非常後悔。
根據醫療檢查,X右臂和右前臂有大塊瘀痕、右邊大腿有傷痕、四肢出現瘀狀。
控方庭上透露,X現已出院,不再和被告同住,已交由社署看管。錢官追問男童住院多久,控方表示要索取進一步資料,錢官決定再案件押後3星期至10月3日,以待索取X的詳細醫療報告,以及被告的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