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今(12日)發表全港首份就非故意遇溺事故的流行病學研究《香港遇溺個案報告》,指出2012至2016年共有193宗「意外淹死」個案,當中約一半個案是因游泳、浮潛或潛水遇溺,失足跌入水中者也佔近22%,另有6.7%案發時正進行家居活動(如洗澡和洗衣服)。署方表示遇溺死亡人數,較其他主要類型損傷所造成的死亡數字低,惟死亡率異常高,又強調「即使一桶水也能令人溺斃」,呼籲市民小心留意家中潛在風險,並提出15項保護措施供市民參考。
報告指出,193宗「意外淹死」個案,涉及142男51女,年齡介乎5至90歲,中位數為57歲。當中,約一半的遇溺個案因游泳(46.1%)及浮潛和潛水(5.2%)所導致,又表示市民容易忽視某些活動的遇溺風險,包括失足跌入水中遇溺(21.8%)、水上或陸地垂釣遇溺(7.3%)和家居活動遇溺(包括洗澡和洗衣服)(6.7%)。
署方因而建議合共15項保護措施,提升水上安全知識,署方提議市民學習游泳及為拯救遇溺人士而設的心肺復蘇法;在預防家中遇溺,署方希望市民了解家中隱藏危機、多留意較易跌倒或暈倒的家庭成員及照顧兒童和長者;在參與水上活動應採取措施,署方建議市民先作好個人準備,了解當時環境及照顧同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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