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11日)的深水埗反《逃犯條例》修例示威後,演變成多區快閃圍堵行動,有示威者後來在尖沙嘴警署外聚集,警方其後拘捕30人,其中16人被控非法集結罪,一人則被控暴動罪,年齡介乎14至27歲。其中兩名被控非法集結的男子,昨(13日)因留院缺席聆訊,今日(14日)出院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10月23日與同案被告一同再訊。其中有被告代表律師稱,被告被捕時遭警方以圓盾壓住,導致手臂骨折,被告上庭時用繃帶固定手臂。
兩人獲准以5000元現金擔保保釋,其間不准離境及須在報稱地址居住,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並於凌晨12時至早上6時宵禁。
辯方稱,被告郭嘉輝(21歲)任職機電工程助理,將攻讀職訓局轄下的屋宇設備工程學士學位,預計兩年後畢業,將來可考取工程師資格。郭嘉輝與父母和哥哥同住,母親為酒樓樓面,父親為退休公務員,哥哥同樣任職工程界。
另一被告莊嘉灝(24歲)將升讀大專四年級,辯方稱他與父親、繼母和弟弟同住,父親為裝修工人,繼母為家庭主婦。被告親生母親昨有到庭,父親和繼母今日亦有到庭旁聽。
莊嘉灝到庭時以繃帶固定左前臂,辯方在庭上指被告骨折,是被捕時遭警方完全制服下用圓盾壓其左前臂,導致骨折,需定期覆診。裁判官回應說:「這不是投訴渠道,要投訴去差館。」裁判官指出,除非被告要還押警方看管,或「畀人打完之後講嘢」,否則投訴不會受理。辯方表示被告並非以上兩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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