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於今年4月,涉嫌在立法會大樓內搶去政府「狗仔隊」女行政主任的手機,被控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普通襲擊,以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等共3項罪名。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裁判官將開審日期定於明年3月25日,預計審訊最少為期6日。
控方在庭上透露,將傳召14名證人出庭作供,包括一名電郵使用的專家證人,亦會呈上相關閉路電視片段及2段警方會面錄影。
辯方表示不爭議大部分案情,亦不爭議控方呈堂的證供,但透露會對事實及法律上控罪元素作爭議。裁判官將案件排期至明年3月25日開審,預料審訊最少為期6日。
許智峯在庭外表示,此審訊不僅針對他本人,亦有披露政府「狗仔隊」行為的價值。許智峯承諾不會讓審訊影響地區及議會工作,他亦會以平常心面對。
控罪指,許智峯(36歲)於今年4月24日,在立法會大樓內,目的在於使他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即一部屬香港政府的手機;襲擊女子梁諾施;以及阻礙公職人員梁諾施執行公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