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早前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10間為觀塘安達邨第一期提供裝修服務的承辦商,私下將其中3幢公屋各層樓宇的生意以「分餅仔」形式分配,又共同制定「套餐價(package price)」,有瓜分市場及合謀定價之嫌。案件今在高院競爭事務審裁處開審,競委會一方陳辭指有承辦商稱瓜分樓層只為了節省等候電梯時間。
代表競委會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niel Beard陳辭指,十名答辯人的行為違反《競爭條例》中的「第一行為守則」,令顧客要支付更昂貴的價錢,換取較低質素的服務。
十名答辯人為房屋署委任的安達邨裝修承辦商,租戶可自由選用他們任何一間,或另選其他市面上的裝修公司。惟競委會發現承辦商私下定立了「樓層分配安排(Floor Allocation Arrangement)」,每間承辦商負責4層樓生意,以「分餅仔」形式瓜分租戶生意,裝修工程價格由租戶與所屬承辦商自行制定。
競委會又發現,該10間承辦商共同出資製作了一張宣傳單張,制定了「套餐價」。承辦商均否認有上述安排,稱只是純粹巧合,但其中7個承辦商又稱定價及瓜分市場只為了增加效率,如節省等候電梯時間及協助其他承辦商清理樓層,競委會指有關解釋並不合理。
答辯人依次為永興聯合建築有限公司、裕輝建築有限公司、茂恒油漆裝飾公司、大道建築公司、金記機電鐵器工程有限公司、協益建築公司、泰華土木工程、維新鐵器裝修公司、百達建築工程公司及聯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