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被西九管理局解除M+工程合約的承建商新昌營造,近日牽涉多宗錢債官司,日前再遭興銘吊船入稟高院及區院,追討合共324.6萬元欠款及額外利息。
高院入稟狀指,原訴公司為興銘吊船(香港)有限公司,被告是新昌營造廠(亞洲)有限公司。原訴於去年7月底至11月底,向被告發出5張合共435萬元費用的帳單,但被告只支付了其中171萬元,故原訴興訟追討。至於區院入稟狀,原訴於2016年12月底至今年2月底向被告發出7張帳單,但被告只支付了部分欠款,故追討餘額60.6萬元。
新昌營造早前繼被西九叫停承建工程後,接連被強積金管理局和工程公司,分別追討430萬元僱主供款和超過1000萬元工程費,更被入稟申請清盤。母公司新昌集團繼去年8月14日完成以7.6億元出售觀塘總部大樓後,上月底再公布以6億元出售主營建築業務的新昌營造予內地建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