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陳浩天演講】舌戰郭榮鏗 梁美芬指港獨違公法、國際法 (09:41)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邀請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演講,引來中央、港府及建制派炮轟。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經民聯議員梁美芬認為,「港獨」違反公法、國際法,又說「如果法律上做唔到,就唔該你(政府)研究出嚟」。

相關報道:《環時》批FCC「文縐縐地耍無賴」 指西方能承受獨立主張但中國不能

梁美芬早上於商台節目指摘FCC「政治上做緊非常挑釁事情」及不尊重遊戲規則。她指現時或許未有具體法例列明不可提供這些平台,「但政府無辦法,想避都唔得,一定要研究(法例)」,明言「我們作為議員就會要求政府行使行政上可做事情。如果法律上做唔到,就唔該你研究出嚟」。

梁美芬建議政府應認真向FCC發信,表達不希望舉辦活動危害到國家安全。

至於「港獨」,梁美芬稱違反公法、國際法,「在我哋自己立場,言論自由唔係絕對」。

同場的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追問事件違反了哪條國際法及公法,梁美芬稱:「國際人權公約佢哋講得最多架喇,大家都講得好多,我哋都同意架下嘛。國際人權公約第19條,言論同表達自由受保護,但可以在某種情況受到約制,其中係喺人哋國家,你認為係損害國家安全,咁我認為宣傳分裂主張,會危害國家安全,已經係(人權公約)可以例外情況」。

梁美芬舉例說,美國不會讓人宣揚恐怖主義,形容「普世價值裏面要保護國家安全」。她又說,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上無嘅話,我認為要立法,或政策上要好清晰。我認為喺香港唔應該畀人繼續宣傳港獨、鼓吹港獨,係害咗香港,只會令中央收得更緊……港獨都知道係死路一條,點解要繼續挑釁?」

郭榮鏗則認為,FCC做法並無立場,「只是記者協會討論一件公眾關心嘅事 」,亦無違法,屬於言論及新聞自由部分。他說事件「始作俑者」是政府打壓民族黨,令事件變成變成新聞、公眾討論議題。

相關報道:港府遺憾FCC:盼同類事件不再 外交部公署譴責促自省 FCC:有責任兼聽

相關報道:【陳浩天演講】籲英國履行義務 陳:美國應重新檢視《香港政策法》

相關字詞﹕香港外國記者會 港獨 梁美芬 郭榮鏗 基本法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