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經營車身裝飾業務的男子,涉串同合伙人,以1300元賄賂一名認可車輛測試員,令不合格車輛通過驗車。男子昨被廉政公署控以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獲准保釋,明日於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被告郭俊希(45歲),與其一同經營車身裝飾業務的合伙人,於2016年10月29日至2017年7月10日期間,向屯門一間運輸署指定車輛測試中心的一名認可車輛測試員,提供合共1300元,換取該測試員檢驗被告與其合伙人轉介到驗車中心的車輛時,即使有關車輛有毛病或不符規定,仍發出「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與其合伙人曾轉介4輛經改裝私家車,予涉案認可車輛測試員進行「宜於道路上使用」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