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青年向年幼3年的男同學求愛不遂,去年3月因「忍受唔到其他人擁有佢」,持刀闖進對方家中以死相逼,綁起男同學禁錮逾8小時。男同學母親回家,青年再用刀刺進男同學喉嚨,並割向自己喉嚨企圖自殺。青年早前承認企圖謀殺等3罪,原定今日判刑,惟青年堅稱曾與男同學有親密關係,並出示與對方拖手及赤裸上身在更衣室內所拍照片。法官認為須讓事主解釋,押後至8月3日再訊。
被告劉浚生(20歲)早前承認傷人、非法禁錮及企圖謀殺共3罪,控方透露被告曾有非禮案底,法官押後為他索取精神科及心理報告。
法官今甫開庭便指,被告向精神及心理醫生堅稱與本案事主有一段親密關係,亦堅稱與其非禮案的事主同樣有親密關係。法官表示對此感驚訝,因與被告所承認的案情有出入;又指若被告是因與事主的關係破裂才犯案,其罪責會較他是因求愛不遂而傷人輕。
惟法官表明,不希望傳召事主到庭作供,但現時被告的說法對事主不公平,要求辯方澄清。法官又透露,被告所涉的非禮案,是威脅一名男童向他展示下體並非禮,其後又持刀威脅對方保密,男童明顯是在驚慌下就範,被告現時卻稱與男童有親密關係,與案情相違背。
法官其後提到,留意到被告送院翌日即可轉院,並可接受警方警誡,認為其傷勢並非十分嚴重,又質疑他傷人後欲自殺的想法或非真實。法官又透露,報告顯示被告無法控制自已,是一名不能接受被他人拒絕的人,對社會而言非常危險。
辯方索取指示後,撤回被告與非禮案男童有親密關係的說法,但指被告堅持與本案事主有親密關係,並出示10張照片作證明,包括兩人赤裸上身在更衣室內,以及聲稱是兩人拖手的照片。法官看過後,認為應讓事主就照片作回應,並讓被告從被檢取的手機中再取更多照片作證明,押後至下月初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