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早前表示,委員會將研究是否對被逐議員罰款、多次被逐甚至整年度「不准出場」,但目前未有定案,估計要待暑假休會後才處理。不過謝偉俊日前進一步引用外國議會規則,其中「多次被逐者甚至在餘下任期不准出席」。他稱,相信不少市民贊成香港議會應與其他議會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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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俊在《am730》專欄撰寫題為<「議員停賽」>文章,指「參考外國議會,包括『國會之母』英國、歐陸大國德國、按人口全球最大民主國家印度、國會內時有激烈肢體抗爭韓國、以至被詡華人社會中最民主台灣,均有訂明議會內行為不檢的懲處機制,以維持整體議會尊嚴及有效操作」。
謝偉俊稱,綜觀各地規則,行為極不檢點議員除被逐離場,「一般仍有手尾」,包括不准出席議會若干次數,以累進方式懲處,其間不能獲發薪津,「初犯停會次數較少;再犯較多;多次被逐者甚至在餘下任期不准出席」。他表示,普遍國家會由議會整體通過懲處動議,也設有終止「停賽」機制,包括向議長致歉、由其他議員動議取消懲處等。
謝偉俊稱,以目前香港立法會政治生態,相信不少市民贊成應與其他議會看齊,設置「合理懲處機制」,維持議會尊嚴及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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