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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庭DQ】政協劉炳章:選舉權有一定界限 何君堯:有政治考慮很正常 (14:41)

香港眾志常委周庭,昨天被選舉主任裁定,取消參選立法會補選資格,理由是香港眾志採用「民主自決」的主張,顯示周庭沒真心擁護《基本法》。周庭今午出席城市論壇時表示,「見唔到」取消資格的法理依據,香港眾志主張的是,香港人有權選擇自己的生活模式和未來,此理念不應被扭曲成違反基本法。她又指,對《基本法》條文有意見是沒有問題,正如特首林鄭月娥曾經不同意第107條香港財政「量入為出」的條文,質疑政府雙重標準,不容泛民對《基本法》有意見。

同場的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委員、政協劉炳章對此表示,選舉權和言論自由有一定界限,香港眾志表明的「50年後(2047年)的前途問題要由香港人意願為最終依歸」,違反基本法,抵觸中國對港基本政策。他又指出,香港眾志宣言中提及,「天朝中共和資本霸權肆意打壓,自主自立遙不可及」,明顯否定中國政權,「作為平常人睇,我覺得基本上會違反《基本法》。」他認為,不能以選舉權和言論自由,凌駕國家安全及領土完整。

新界西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同一場合稱,贊同可以討論《基本法》條文,並讚周庭才華「思維唔錯、質素相當好,但一定要行返正確道路」。他指出,「民主自決」內裏提及香港主權問題,違反憲法。何認為,選舉主任的裁定必定有政治考慮,這是很正常,以決定是否符合基本法。何續指,言論自由都有界限:「如果你宣布自己喺三合會,唔好話有言論自由,即刻可以控告你。」他又指,被選權都有法律限制,法官、公務員、破產的、坐監的,都不能參選。

劉炳章及何君堯均多番提到,如果不同意選舉主任的裁定,可以上訴或司法覆核,何君堯直言任何決定可交由法庭解決,包括政治問題。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為,政府將政治問題交由法庭解決,是不負責任,並質疑《基本法》並無授權,選舉主任可裁定資格無效,質疑為何選舉主任作為公務員,有權力去作政治決定,代表政府作政治篩選。

已報名參加港島區補選的,包括陳家珮、任亮憲及區諾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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