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港鐵觀塘線信號系統故障,歷時10個半小時後才恢復正常服務。運輸及房屋局昨天公布,因「今次事故期間最長的列車服務延誤時間為83分鐘」,港鐵僅被罰200萬元,遠低於當時媒體估計的約2000萬元罰款。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罰款機制令港鐵有取巧空間,呼籲盡快檢討,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主席田北辰指機制只計算延誤時間最長的一班列車,指「三歲細路仔都知道唔對路」,又表示罰款機制的基本方程式需要繼續討論如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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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機制被指有取巧空間,運房局披露計算列車服務延誤時考慮兩種情况,如今次觀塘線延誤事故,列車仍維持服務,只是行車時間較長,計算列車服務延誤時,按機制以延誤時間最長的一班列車作考慮;若事故期間列車服務中斷,就會由出事時開始計算,直至恢復服務為止。
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主席田北辰今早接受商台節目時,批評機制漏洞,他舉例,「一個事故要兩小時解決,另一事故要十小時解決,但兩個情況都只計算延誤最長班次」,他批評「三歲細路仔都知道唔對路」,田北辰指在這兩個情況下,市民生產力損失相差五倍,反問「點可能只計一次」。
田北辰表示,曾計算自2013年至今年的港鐵延誤事故,發現每宗事故延誤時間約為兩小時,直言列車服務受阻逾10小時情況「離譜」,因此觸發大家的思考罰款機制。
田北辰強調會再跟進事宜,他又表示,罰款機制的基本方程式一直無變,至於如何運用基本方程式則需要繼續討論。田北辰解釋,罰款機制的原意是正常延誤情況下的單一事故,現在計延誤時間最長的一班列車屬不正常的延誤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