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長袁國強今日在本執撰文解說雙學3子上訴覆核案,指出3名被告被定罪和判刑,「完全是因他們的違法行為,而非他們的政治主張」,又表示兩次覆核是各自依據《裁判官條例》第104條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A,當中理據只限於原有刑罰「並非經法律許可、原則上錯誤、或明顯過重或明顯不足的理由」,冀本地及國際社會避免提出絕無基礎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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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及執委郭榮鏗今日回應袁國強,指責他躲在條例後面,但未曾提出覆核的法律理據,又沒正面回應市民的質疑,形容袁國強的解釋低層次及轉移視線,又指依法行事並非體現法治精神。
郭榮鏗表示,袁國強的解釋只是提及律政司有權覆核,而且覆核過程合法,但沒有正面回應市民的合理質疑,包括覆核的法律理據何在,及是否推翻其他檢控人員不覆核的決定。郭榮鏗補充,律政司是政治任命的官員,他需要為案件是否存有政治考慮解釋清楚。
楊岳橋和郭榮鏗皆質疑袁國強雙重標準,指佔領運動期間涉及暴力和人身攻擊的案件,當中的暴力是針對言論自由及政治取態,是否因為被告人支持政府,所以律政司沒有上訴覆核?另一方面又果斷覆核雙學3子和反東北撥款的示威者,到底決定覆核的法律依據何在?
另有記者質疑評論法庭裁決有損威信,郭榮鏗回應指,威信是建基於香港人對司法的信心,而香港人的信心建基於律政司公平公正行事。楊岳橋指評論案件是言論自由,法治最重要的地方是讓市民可以公開評論他們認為有問題的事,「真理愈辯愈明。」
楊岳橋及郭榮鏗又認為林鄭月娥不可能完全跟案件割裂,因為袁國強是上屆律政司長,林鄭月娥繼續採用他時已知其做事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