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人民力量及香港眾志共26人前日傍晚「突襲」灣仔金紫荊廣場示威,警方最終清場。眾人最終獲准以自簽或現金保釋,9月下旬回警署報到。3個團體於立法會公民廣場外,指被捕後於北角警署內超過30小時的拘留時,曾有男警員進入只有女性的羈留所,亦有示威者因而多次無法定時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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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名示威者於前日(28日)以涉嫌「公眾妨擾罪」罪名拘捕,經歷超過33小時監禁後,今日清晨5點全部獲釋。全部人自簽保釋,需於9月下旬回警署報到。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譴責警方無理拘留,認為是違反正當程序及既有的法律基礎。黃指大部分示威者皆於昨晚10點後,於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後,警方才開始錄取口供,「等了29小時才有錄口供機會,相信不申請人身保護令,警方也不會行動。」黃之鋒認為警方透過漏洞剝奪人身自由。他補充,眾人會繼續參與今晚民陣集會和明日的七一遊行。
其中一名示威者黃子悅表示,於羈留室期間,曾有女警指該處只會有女警經過,但不久後有男警巡邏,感到「匪夷所思」另外,她亦需長期服用藥物,但於拘留期間錯失3次食藥機會。
香港眾志成員蔡俊賢為最後獲釋的一名示威者,他指於拘留31小時後才開始錄口供,「無可能25位抗爭者用了31小時錄口供,而我一人只用了40分鐘左右,怎計算也不合理。」期間蔡曾多次提出要洗澡及見律師的要求,都被警方拖延。
社民連梁國雄批評,國家主席習近平訪港,已令香港變成「警察國家」。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亦指昨日其與多位社民連成員被跟蹤,更指於記者會前收到成員電話表示正遇上同樣情况。有組織於Facebook指社民連成員陳文威於前往是次記者會的途中遇襲,更貼上其前往明愛醫院驗傷的照片。
26人同被警方以公眾妨擾罪拘捕,其中6人的被捕理由包括刑事毀壞罪。黃之鋒指,警方未正式落案檢控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