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察把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拖到「暗角」拳打腳踢,七警日前各被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罪成,而第五被告陳少丹另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法區院法官杜大衛將於今早宣讀判刑。
有別於以往,撐警團體「正義聯盟」未有到庭。另一團體「同心護港」今早則有小量支持者到庭,並在鐵馬外張貼辱罵法官的中英文標語,包括批評是「狗品支那官」等。
7名被告依次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50歲)、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31歲)、觀塘區反黑組警長白榮斌(44歲)、觀塘區反黑組警員劉興沛(40歲)、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陳少丹(33歲)、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34 歲)及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黃偉豪(3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