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港人結婚或同居的內地女子,若喪偶或離婚,都不符單程證申請資格來港定居,有議員指接獲個案反映來港照顧子女有困難。保安局長黎棟國今日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透露截至今年5月底,入境處共接獲150宗有關求助個案,涉及180名在港的未成年子女,其中逾80個獲內地酌情簽發單程證,其餘約70宗則過半獲發雙程證,可一年多次赴港探親,他認為現時處理個案做法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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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棟國承認入境處長處理特別個案時可行使酌情權,但強調必須小心運用,顧及本港利益,以及個案是否具備強烈人道需要及獨特性。
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質疑為何不就批出申請單程證設立單親家長的獨立類別。黎棟國稱,內地當局有自己法規,不是單單政策上改變便可成事。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問到,港府會否說服內地機關修改法規,讓相關內地單親母親可申請單程證,黎棟國稱,港府收到求助個案後,會反映問題並交由內地相關部門酌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