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新港城中心停車場今晚發生警車車頂撞天花意外,涉事商場屬恒基兆業地產集團。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表示,若能證明意外中警方有疏忽而造成財物損毁,停車場業主將可直接向警務處提出索償。
陳健波表示,由於政府車輛沒有購買第三者保險,需由政府自行承擔意外損失,若證明是警員疏忽肇禍,停車場業主將可以直接向警務處索償;但若意外由現場環境不合理導致,警務處可反過來向恒基索償。
事發今晚8時許,一輛警車在馬鞍山新港城中心停車場近4期位置,車頂不慎撞向天花受損,案件列為「交通意外無人受傷」。
資料顯示,現場過往亦曾發生同類意外,並設有寫明限高2米的提示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