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警長涉受賄包庇非法賭檔 控方收新證據指或涉更嚴重罪行 (14:20)

警長賴永傑(46歲)涉嫌收受非法麻雀賭檔女負責人歐培蘭(46歲)提供的1000元及花旗參等利益。二人原定今天在荃灣法院受審,但控方指找到新證據,疑二人涉更嚴重罪行,案件將轉介區院處理。

控方今修改控罪。賴現涉公職人員行為不當,及兩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的交替控罪。賴涉於2012年6月至2013年9月收取歐1000元,2張餅券及1包花旗蔘,換取賴長期容忍歐經營的賭檔,及預告警隊掃蕩行動的機密資料。歐現涉2項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串謀管理賭場罪。

案件將於本月21日再訊,等候轉介文件。

控方指本月17日才收到一些警隊內部電郵及更表,加上一名警署警長口供證實以上事情,證明二人涉更嚴重罪行。案件下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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