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辦回應傳媒查詢稱,DTZ出售事宜由DTZ董事局決定,對於特首梁振英有否涉及私相授受和報稅事宜,則未有回應。
澳洲傳媒集團Fairfax Media早前報道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 400萬英鎊(約5000萬港元)後,再爆原來梁振英與UGL簽約同一天,有中國企業向戴德梁行控股公司(DTZ)開更高價收購,但遭DTZ董事局拒絕。
傳媒向特首辦查詢,DTZ賣盤予UGL時,梁振英有否參與決定,以及為何不出售予開價更高的公司,當中是否有私相授受?特首辦沒正面回應私相授受一事,只說出售DTZ事宜由DTZ董事局決定。
至於梁振英有否就400萬元英鎊報酬,在香港以外其他地方繳稅,特首辦沒有回應。
梁振英早前回應時聲言,諮詢過執業會計師意見,認為根據香港《稅務條例》,400萬元英鎊的離職協議款項不計入薪俸稅範疇,故毋須交稅。他強調,協議的酬勞源於他辭去DTZ職務,而非日後會提供任何服務。
(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