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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減薪非重點 ——被塵封的公營部門及公務員改革(文:黃偉豪) (09:00)

由於特區政府對於嚴重的財赤問題似乎仍然無計可施,公務員減薪再次成為一個熱門話題。香港公務員減薪並非新鮮事物,在梁錦松擔任財政司長的年代,便於2003年提出了「033」凍薪及減薪方案,即凍薪一年,其後兩年各減薪3%。但是,有效振興經濟使香港經濟活動重回正軌,才是滅赤的最佳方法。相反,沒有經過深思熟慮的公務員減薪,往往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計,未能解決真正問題之餘,也會產生很多負面影響和連鎖反應。

公僕開支屬長遠問題  焦點不應在短期收支

在資源運用上,政府做對一件事,比起更有效率地做錯一件事,更為重要。所以,公務員有沒有浪費公共開支,這是一個長遠問題,焦點不應是短期的收支平衡,而是重啟塵封多年的公營部門及公務員改革,更宏觀地檢討政府是否在社會上承擔着合理的功能和角色。在回歸前後,當時的殖民地政府和新成立的特區政府,便曾經雄心萬丈,銳意推行上述改革。

公務員減薪不應成為政府滅赤的重點,是因為香港政府出現財政危機的根源,主要是因為收入大減,特別是在賣地方面的收入近年急劇下降,而非政府的開支突然大幅增加。所以要解決問題,理應對症下藥,針對問題的根源所在,重新為香港經濟發展注入動力和希望。在多達近千億元的財赤下,即使公務員大幅減薪,也只能夠省起幾百億元開支,不足以完全解決財赤問題之餘,減薪更有可能帶來一連串負面結果,包括引發私人公司減薪潮、進一步降低市場消費力和信心、加大通縮危機,形成一個惡性循環。

公僕減薪議題  已提升到政治層次

目前面對的兩難是:如果公務員減薪幅度太低,對滅赤作用有限;惟倘若減幅太大,又會對公務員系統和整個社會帶來震盪。因此,公務員減薪頂多只是一籃子滅赤方案的一部分,而非整個討論的重點所在。而且,到了目前為止,我們仍未見到政府提供一個詳細和有系統,而又公平和合理的滅赤方案,給予社會理性分析和討論。

在以上的局限之下,在某個程度上,社會裏關於公務員減薪的討論,已經超越了如何有效解決政府財赤問題的層次,而是被提升到一個政治議題——大家都為了誰要對財赤負上責任或承擔後果,而互相指摘或推卸責任。使市民氣憤難平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市民擔心政府縮減教育及福利等與民生息息相關的開支,當中包括有可能被削減的長者2元優惠搭車計劃。這計劃是極少數全港市民不論收入和貧富,只要到達相關年齡便可以享受的福利,一向深受市民歡迎;而且每年只是花費數十億元,即使完全取消整個計劃,對於政府滅赤,也只能夠產生杯水車薪的作用。所以在這形勢下,不少市民自然是氣憤難平、怨聲載道,提倡問責官員和公務員也必須大幅減薪,與市民共渡時艱。

所以,滅赤問題一旦處理得不小心,不單市民激氣、公務員失去士氣,社會上的不滿更加會一再發酵和惡化。

正確有效控制和節省公共開支,包括公務員開支的方法,是定期和持續地推行有系統的檢討,使政府的規模和開支做到合情合理、公帑發揮最大效用、政府功能與時並進,而不是像現在般臨急抱佛腳、膚淺和短視,在政府財政盈餘充裕的時候,不經思索地慷慨大幅增加政府開支,造成浪費,及在現時遇到財赤的情况下,頓時陣腳大亂,急急胡亂地削減政府開支,藥石亂投,毫無章法可言,帶來社會抱怨和動盪。

香港公共行政  缺乏大型改革

為了要做到公共開支及公務員開支合情合理、政府表現有效和卓越,當年的殖民地政府和回歸初期的特區政府,便分別推行了公營部門改革(public sector reform)和公務員改革(civil service reform)。上述兩個改革雖然並非完美,也曾經引起不少爭議,但總算令香港的行政制度和公務員體制,朝住一個正確方向發展。

可惜,這些已是上一個世紀的事情。在近年間,根據筆者研究(註),香港政府公共行政的其中一個主要特色,便是缺乏上述的大型改革,跟世界潮流及其他先進經濟體脫節。這20多年來,以上提升政府效能及節省開支的改革,早已封塵,銷聲匿迹,實屬可惜。例如上一次大型公務員改革,已經是在董建華領導下的特區政府推行、由當時的公務員事務局長林煥光負責的1999年改革方案,主要目標包括把長期表現不佳的公務員辭退,及提升公務員的技能和工作能力。

公營部門改革是在1989年由當時的港英殖民地政府提出,目標在於縮減政府規模,做到「大市場,小政府」,使政府運作更加有效率,及把不應該由政府承擔的功能交給更有效率的市場負責。

舉個例來說:我們可以把公共事業,例如運輸交通及電力等,交給市場負責提供,從而縮減政府規模,也使服務更有效率,符合市民要求。從這個角度來看,現在的水務署和郵政署,也可以交給市場營運。從經濟學理論來分析,這是由於私人公司面對「硬預算約束」(hard budget constraint),如果服務不符合成本效益,便會倒閉;相反,政府部門則面對「軟預算約束」(soft budget constraint),亦即是說,部門蝕本也可以由納稅人「埋單」,所以政府部門便缺乏動機去提升效率。

真正消滅財赤  須從制度入手

最壞的時刻,往往也是最佳的時刻。特區政府財赤為展開新一輪改革,提供一個適合的契機。要真正消滅財赤,必須從制度入手,而非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同樣道理,要削減政府規模、減低公共開支,使公務員更有效率,也必須從制度上的改革入手。否則,在一時衝動下,鹵莽削減公務員開支和人手,只會帶來日後難以逆轉的惡果。

註:Wong, W. (2023). The Civil Service: Institutional Conscience, Politicization and Capacity-Building. In W-m. Lam, P. L-t. Lui, & W. Wong (eds.), Contemporary Hong Kong Government and Politics (pp.111-133).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作者是美國史丹福大學行為科學高等研究中心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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