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內地同行硬要拉我出去一邊飲酒一邊吐苦水:「前天,某市有個代表團來訪,談合作協議。我也想促成此事,於是建議在他們落船當日跑到酒店盡快開個pre-meeting。結果,人家團長要午睡,舟車勞頓嘛,加上晚上又有其他會面。都了解。那,第二天有否時間談一下?團長秘書才說可安排,一分鐘後就說『團長有計劃了』。後來才知,原來要跟兩個朋友去遊玩。與我領導正式開會那天早上,又突然說要多帶兩個同行(對,就是一同遊玩的那兩人)來。喂,這不是普通會見,更不是飲茶灌水,我們做事都有規有矩。我問:『為什麼突然多帶人來呀?』沒理由。『那不太合適吧。而且按禮儀,應該客隨主便吧?』團長秘書說:『我都了解,確實不太好。但團長硬要帶多兩個人來,麻煩你安排一下。』談協議事大,會面當然按時進行。代表團到達我們辦公室,第一時間跑到單位徽章下拍照,影完團體相再影個人。輕輕催促的結果當然就是被瞪眼。結果一如所料,協議談不成,還一肚氣。全不管禮儀,未開始已不尊重我們,那怎可以合作呀?」
其實,哲學家一直都有思考「講究禮儀是否必須」、「原因是什麼」等議題。我固然見過學生不屑地問:「大狀穿正裝,袖釘/手表面/眼鏡框/皮帶扣形狀完美互配(《毒舌大狀》中王敏德是一流示範),就代表他打官司厲害嗎?」另一極端,眾所周知,蘇聯領袖列寧是由於斯大林不禮貌,所以不支持他(Žižek, 2024)。
什麼是禮儀? 實在極費思量
或者,我們應先定義「禮儀」。禮儀是一些令某一特定論述(例如生活及工作)和諧美好地運作的習慣(Boisvert, 2004),且極具文化獨特性——說人是「笨蛋」在日本可以超嚴重,在港卻不是傷人的粗穢問候語。一個人可以有理由期待屬同一論述的其他人遵守共同禮儀;選擇不守禮就是拒絕在該論述佔任何位置(Baggini, 2023;過去就有律師因冷衫蓋着領帶結而被法官痛斥)。同理,決定不按另一社會的禮儀做事,就是不尊重該地文化及道德(即符號秩序)。上述代表團團長的所作所為就是最佳例子。
既然禮儀屬符號秩序,遵守(其他文化的)禮儀又為何值得尊重?原因就是:禮儀不像法律、道德(都是符號秩序的一分子)般具高度強制力(譬如在巴士不用耳機,開大喇叭「煲劇」的人不會受罰)。而且,禮儀也充滿差異,即使同屬一論述的人,也因身分不同而須遵循不同禮儀細節(譬如大律師之間不握手,律師無此規矩)。
於高位有權力的人,當然可選擇不跟一般禮儀做事(首席大法官當然可與大律師握手),但若他照做不嫌煩,彷彿這是應有之責,社會就相信他不會濫用其地位、夠接地氣。所以大眾都主觀相信,自願遵守禮儀(尤其其他文化的禮數)的人平易近人、容易合作。我就親眼見過一位前律政司長在位時,即使趕時間,仍會按住升降機門,讓清潔員工先入升降機;他在行內自然深受尊重。
諷刺應承襲傳統裏的優雅
由於特定論述中的禮儀有差異,有論者認為禮儀甚具排他性,是精英或主流社會自抬身價的手段(歐美禮儀中,用完餐如何放刀叉,便知食客階級;Boatright, 2022)。又有人認為禮儀根本就是虛偽(分明是差勁的「路演」,卻說「差點就給我難忘印象(almost impressed)」),甚至是模糊客觀事實(明明狀况相當惡劣,卻說「有趣(interesting)」;(Žižek, 2011))。
筆者同意的,所以反抗當下文化宰制的人,可以藉合法但粗魯的諷刺挑戰禮儀(符號秩序)背後的終極價值觀(即主宰能指(signifier))。2017年,英國一間中學的男生穿裙上課,就是嘲諷固有性別定型的好例子——犯性別禮儀,卻受言論自由保障。簡言之,具顛覆公共文化目的之不守禮儀,可以接受亦須正視。
諷刺,也可有禮儀要求、不粗魯,最好具美感。何為「美感」?我們漢族傳統文化中的「溫柔敦厚」可以是指標之一。據朱熹所言,溫柔敦厚指「事理通達,心氣和平,故能言」(《四書章句集注》)。所以高手的諷刺,不帶過激情緒,不會失控憤怒,內容論點有根有據。
換言之,諷刺的美感在於盡在不言中,令人會心微笑。例如,已故明星Sammy Davis Jr.被餐廳要求打領帶時,他便將領帶綁在頭上。他就是令人無可奈何地,以幽默形式揭示「打領帶=高尚禮儀」此規則的破綻及虛偽。
筆者必須在此說明兩點。(1)漢族古代傳統的「禮」,過去是須嚴謹遵守的,如孝道的規定(「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所以並非此文所論的禮儀。說「中國一直是禮儀之邦,因此我們今天都應着重禮貌禮儀」,實是美麗的誤會。
(2)有學者認為,由於宋代新儒學清教徒思想的影響,漢人不欣賞、不重視幽默。但文化演變又豈會僵化冰封?現代中國人愈來愈重視幽默(岳曉東,2009)。2013年「人民網」就羅列了習近平、汪洋及王岐山等國家領導人的幽默發言,並總結道「如今的中美關係面臨種種挑戰,分歧難以迴避,正需要用幽默的方法讓中美間的對話變得順暢一些」。
禮儀就是一針針地反抗土匪流氓
說回上述某市代表團團長,或者有讀者會以為,這只是他個人素質的問題,雖他貪圖逸樂、自我極度膨脹,我同行的單位卻不應就此放棄商討協議。這種自由主義的私人/公眾二分世界觀,實在可愛——又是2017年,當時特朗普仍是美國總統,他出席北約會議時一手拉開黑山總理馬爾科維奇,因他要走在眾人前頭(特朗普應該覺得這可顯示他alpha male(自信、有領導力等的大男人)素質吧)。這就是美國元首的缺德行為及無品抉擇,並非特朗普的個人不禮貌;若他非美國總統,他有機會參加會議嗎?上述團長不以官方身分出現,可以到我同行的辦公室嗎?
注意:特朗普以往的行為,完全無保留地撕破禮儀的虛偽,把(美國白人)霸權面貌赤裸裸呈現。可是,他並非企圖推翻禮儀背後的主宰能指,反而是毫不掩飾地將其暴露。他的言行跟溫柔敦厚為本的諷刺完全相反。哲學家齊澤克認為,面對特朗普(及上述代表團團長)這類任意貶視踐踏禮儀、有官威缺官格的土匪流氓,我們須堅持禮儀與之抗衡,盡力突顯其無理取鬧(當然,若可以與我的同行一樣,以後不用跟這類人來往,便可省點力,忘記不滿便算)。
讓我多加一點:眾生也應盡力以美感幽默的態度及諷刺手法,逼令不尊重禮儀的人面對自己的短板及無聊(alpha male就是弱者的自欺,早已淪為過氣笑話;他要做,就主動邀他做,並應加以盛大慶祝)。相反,倘貪圖速利(如只為賺錢簽協議),放棄自尊、放棄禮儀,則不單被土匪流氓貶視,更是文化自殺。齊澤克總結得相當到位:「禮儀相當重要……它就是區分野蠻及文明的幼線(thin line)。」(Žižek, 2024)
參考資料:
(1)岳曉東(2009),〈中國幽默探析——回顧與思考〉,《教育曙光》第57卷第一期
(2)Baggini, J. (2023). "Manners matter—philosophy tells us why", Prospect Magazine.
(3)Boatright, R. (2022). The Concept of Civility in Modern Political Philosophy.
(4)Boisvert, R. (2004). Politeness, Philosophy's Neglected Companion. Philosophy Now, 46.
(5)Žižek, S. (2011). Good Manners in the Age of Wikileaks. London Review of Books, 33(2).
(6)Žižek, S. (2024). A Leftist Plea for Politeness.
作者是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嚴元浩講席教授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