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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發展規劃的短板和出路(文:伍美琴) (09:00)

去年香港規劃師學會舉辦大灣區規劃大獎,獲得唯一至尊規劃獎的是廣州西關復興項目。這項目不但為恩寧路永慶坊的居民修繕房屋,還提升了基礎設施和生活質素,更修復了周邊生態環境(如水體和綠化空間),及還原、保護了文化遺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而4個卓越規劃獎中,有兩個與生態相關,包括廣東省萬里碧道總體規劃和廣州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總體規劃。以生態為本和以人為本,再加上整全多維度、多尺度的規劃,可以說是這次大灣區規劃大獎得獎項目的共通點。

反觀香港,我們城市的空間發展,受歷史原因限制,發展出獨特的空間形態(註1)。宏觀方面,香港甚少作全盤的發展規劃,尤其是新界。1899年新界鄉民自發的六日戰爭,及其後新界原居民對當時政府政策的反應,都可能令殖民地官員感到新界人很難應付;加上當年租借新界只作緩衝區及收取地租幫補施政開支,毋須為之規劃。例如二戰後,英國規劃大師Patrick Abercrombie給香港政府的規劃報告開宗明義說:「這份報告假設主要的城市活動只限於(割讓了給英國的)香港島和九龍。」

策略規劃往往缺具體路線圖

事實上,如果沒有1960年代的暴動和之後麥理浩港督提倡發展讓港人可以活得有尊嚴的房屋,我們的城市也不會有那麼多沿新界海岸填海造地而成的新市鎮。新界佔了香港八成以上的土地,迴避新界發展,不作全盤整合規劃,是否反映我們還沒有完全擺脫殖民統治者的心態?

微觀方面,政府的施政與發展理念一直都以財務安排為優先,以工程項目領軍,加上不同部門壁壘分明,除非有制度創新,很難想像不同政策部門會合作無間地推行發展。其實,不同行業在香港的「江湖地位」,從他們的數目可見一斑。2022年,香港有逾萬名工程師、4800多名建築師及500多名規劃師。所以香港發展的生態十分特別,規劃師不需參與規劃的具體落實。

制訂策略性的規劃,如之前的「全港發展策略」或近年的「香港2030+」時,具體路線圖往往欠奉。又如1990年代的都會規劃,提倡以西九龍填海區去減低九龍市區的密度理念從未推行;填海後的發展,反而全面推高了九龍半島密度。可是一些重要而且大型的發展規劃,如1980年代末提出的「玫瑰園計劃」(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在10年左右興建了「十大基建」,並不是基於1998年敲定的全港發展策略,而是源於當年的政治和信心危機。

政府鍾情填海  新界「可避則避」

殖民地政府一直鍾情填海,因填海造地以工程為本,對政府來說是駕輕就熟的工作,既省卻跟土地相關利益者周旋的煩惱,更是一種可以為政府帶來可觀收入的發展模式。填海得來的土地又可以作各種公眾用途,一舉多得。雖然近年環保相關團體因應氣候危機、地球暖化和海水上升的顧慮,及對保護海洋和陸地生態的關注而反對填海,特區政府卻不以為然,對填海仍樂此不疲。

另一邊廂,因為新界的政治經濟較複雜,殖民政府一直避之則吉。1970年代為了順利發展新市鎮而推出「丁屋」政策,即容許18歲或以上原居民(在1898年前定居的新界人),一生人可以有一次興建一棟3層、每層700平方呎的房子的權利。加上1980年代的「生發案」,法庭判決「舊集體官批契約」沒有限制農田作為耕種用途的權力,引發農田「變天」,成為各種貨倉。新界亦開始無序「發展」,變得雜亂無章、棕土處處,造成嚴重的環境問題,在在影響新界生活環境。

以上種種都可解釋為什麼香港只發展了全港四分之一土地,大部分集中在以前割讓給英國人的港島和九龍。也讓我們了解為什麼填海往往是政府的優先選項,而整合發展新界可以說是官員的「痛點」,可避則避。

可是香港已不是殖民地,而且全球都面臨各種挑戰,包括氣候危機、全球暖化和社會經濟兩極化。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和新城市議程對21世紀的城市發展提出高度要求,要整合不同地理尺度的規劃作多維度發展,以「不讓任何一個人、任何一個地方和任何一個生態掉隊」為目標,締造有個性、符合人的尺度和令人宜居宜業的城市。

明日大嶼北部都會  折射新舊思維碰撞

此外,後殖民香港適逢國家轉變的大局和大灣區發展機遇,正正衝擊着政府一向短視的思維及部門各自為政的處事方式。「明日大嶼」的提出和北部都會區規劃構思,反映新舊思維的碰撞。一方面,填海加大型基建之後再去賣地,正是殖民年代已還,政府駕輕就熟的發展模式,官僚架構已發展一套成熟的制度去推行,社會裏在此制度下受惠的相關利益者也樂見其成。可是在地球環保意識提升和海平面不斷上升的情况下,仍堅持在水中央填人工島,有可能在未來的自然災害中令一切投資化為烏有,是對我們子孫後代極不負責任的做法。

至於為什麼政府忽然間由2016年「香港2030+」初稿中提出的「北部經濟帶」,變成2021年最終建議中提出的「北部都會區」概念,是有點耐人尋味。當年筆者提出香港不缺土地時(註2),很多人難以置信;到政府提出建設新界北部300平方公里(比現有全港的建成區還要大)時,又使社會不同持份者有不同祈盼。

其實新界一直缺乏整體規劃,北部都會區雖然走出了重要一步,但還是比較注重與深圳的連接(5個發展節點都在邊界),對新界的文化及自然遺產如何在發展過程中得到保育和發揚光大着墨不多,更沒有對丁屋政策和「生發案」所造成的問題作長遠、策略性的部署。

我們是否應效法國家和大灣區的生態文明與可持續發展的國策,以人為本和以生態為本,使新界成為香港往後百年振興的夢工場?不單重視與國家的連結,而且藉此機遇加強特區對抗氣候危機的實力,活化新界天然和文化遺產,把新界發展得更宜居宜業宜遊,解決職住不平衡及讓市民真正可安居樂業的地方。

倘我們認真從這些角度出發,什麼發展是我們不應該做的,以及如何做合理的發展,不是顯而易見嗎?

註1:Ng, M. K., Yeung, T. C., Cheng, C. H. & Ma, N. Y. (forthcoming). Hong Kong: One city, three spatial forms, and two possible fates? Routledge Handbook of Asian Cities.

註2:Ng, M. K. (2018). Transformative urbanism and reproblematising land scarcity in Hong Kong. Urban Studies, 57(7). 

作者是香港規劃師學會及英國皇家規劃師學會會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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