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周內,不停車繳費系統「易通行」由宣布實施至宣布延後,引起不少混亂。以科技解決道路擠塞問題,本是好事;然而計劃之所以要急煞車,在於運輸署得悉有大量職業司機未曾申請司機卡,也有私家車車主反映申請多時仍未收到車輛貼,令服務中心大排長龍。
這邊廂,政府積極推動創科,有關當局連藍圖都交出了,但那邊廂,就連一個已經醞釀多年的不停車收費系統都未能如期實施,或會令人感到相當詫異。公道一點說,如何招商引才、推動創科產業化,以及如何在社會上推動普及的科技應用,兩者雖然相關,但背後的策略並不相同;一個地方亦不一定要先站在創科的前沿,才能推動普及科技應用。
如何搞高端創科,可以留給專家學者討論;惟如果我們討論的是如何讓一般市民願意更廣泛地使用新科技,就屬於公共行政問題,即部門是否有能力把科技融入政策,並具備鉅細無遺的執行能力,讓政策得到公眾支持。
運輸署雖把「易通行」事件總結為前期準備不足、欠缺全面宣傳,並承諾會在5月試行前做好登記和解說工作,但如何可以從更宏觀的層次總結這次經驗,讓不同政府部門都能更有效地推動普及科技應用?
如何令社會不抗拒轉變
從社會層面而言,私隱憂慮、市民的經濟能力、社會對科技的抗拒程度(或是更籠統來說,一般人對於「轉變」的抗拒)等,是任何社會推動科技應用時,必須跨越的問題。有別於數十年前有關電子道路收費的爭議,這次「易通行」的實施,並未掀動大量有關私隱問題的討論。此議題亦有別於擠塞徵費制度所涉及的公平問題,即收費制度會否限制了經濟能力較低的駕駛者的道路使用權。政府餘下需要處理的,是如何令駕駛者願意轉用新科技。
「易通行」不算強制性的措施,因車輛無「車輛貼」一樣可通過隧道,車主只需於限期內補交隧道費就毋須支付額外費用。若署方不打算「硬逼」,就要令駕駛者覺得有足夠誘因轉用新系統。
誘因可以包括兩類:公共價值(public value)和個人利益。綜觀其他地方的經驗,科技如何能夠創造更多的公共價值,是智慧城市論述中必然包括的部分。不停車繳費系統的公共價值包括:減少隧道出口擠塞、減低駕駛者因為切線往不同繳費通道而引致意外的機率、運用智能系統收集交通數據。採用「無線射頻識別系統」(RFID)技術收費也有助騰出更多空間,改善巴士轉乘站等設施。理論上,不停車繳費系統不止讓駕駛人士受惠,對於所有道路使用者都有裨益。
香港本來已有一個應用多年的不停車繳費系統——「快易通」。「快易通」每月收取行政費用,駕車人士要先設立預繳戶口,並以特定的方法增值。綜合相關研究所得,行政費用、是否有足夠「快易通」行車線、使用的方便程度等,是駕駛人士考慮使用系統的因素。
根據2021年數據,「快易通」在各隧道的使用率平均為五成。換言之,不少駕駛人士仍寧願停車,以現金或八達通付費。在此情况下,科技就只為用戶帶來某程度上的方便,而未能更有效帶出上述的公共價值。
「易通行」免除行政費用,理論上為駕駛人士提供了轉用的誘因。但由於申請程序複雜,例如不少申請者忘記了與運輸署牌照事務處紀錄相同的登記資料,令好處被成本所抵消。而這些好處亦未被清晰傳遞,慣用現金繳付的駕駛者幾乎沒有誘因要轉用。
除誘因之外,另一個令科技應用延誤的原因,是部分市民未有能力配合政策,即所謂「數碼鴻溝」問題。舊有的「快易通」在1990年代已開始使用,惟這30年間,當局是否有所部署,逐步令駕駛人士對科技的應用更有準備?過去10年,「快易通」平均使用率沒有明顯提升,只由2011年的47%增加至2021年的50%。整體而言,不諳科技的市民對涉及公共服務的科技應用,又是否留下了好印象?兩年前大批長者因填錯或填漏資料而未能領取電子消費券,甚至未必記得及時用完電子消費券,會否令他們對科技更有保留?
決策與執行失誤 政策一拖再拖
大部分地方的智慧城市政策,都是由上而下(top-down)推行。「易通行」的政策目的算是清晰,一般人亦容易預視政策效果,事實上也有不少駕駛人士願意轉用新系統。系統在推展上遇到的問題,已超出了科技範疇,涉及決策與行政層面上的失誤。
在判斷何時正式試行「易通行」的問題上,運輸署有合理之處:平日常用青沙管制區的車輛理應已申請車輛貼,不需等待全港的登記車輛就能夠試行。不過,署方對於能否做到萬事俱備,似乎沒有絕對的信心,以致遲遲未公布實施時間,亦選擇先在非關鍵接駁地點試行。推行時過於保守,會令人產生一種不必急着申請的觀感。
令整個政策延後的最關鍵原因,是署方低估了職業司機面對的問題:目前尚有約2萬名的士司機未登記「易通行」。眾所周知,的士行業老化,有年長的司機並不諳科技。不少的士由多於一名司機駕駛,就算的士無「車輛貼」亦一樣可以過隧道,也難以釐清應該由哪名司機付費。讓人好奇的是,為何署方會在公布實施日期之後,才意識到的士司機的登記人數未如預期。
署方在設計試行方案時,如果能在青沙管制區保留部分人手收費通道,其實就不必因為以上原因而把整個政策延後。因為未有司機卡的的士司機,仍可以使用人手收費通道。相對於公布實施時間上的「保守」,「一刀切」取消人手收費,卻又令政策失去了轉圜餘地。
改變市民出行習慣 需更精細計算誘因結構
就創新科技的研究和應用,政府已經透過各種基金推動企業協同開發項目,創科藍圖也提到要凝聚社會對創科發展的參與和支持,而後者主要是指如何推廣科普教育。這種氛圍下,相信新一代不會抗拒科技;惟如何在當前透過政策推動科技的普及應用,讓大部分人都願意轉變,有關部門就必須更準確掌握市民的適應能力和各種心理。「易通行」已是一個相對簡單直接的政策,如要透過科技更進取地改變市民的出行習慣,政府對於各類情景及誘因結構(incentive structure),需要有更精細的計算。
作者是公共政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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