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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市民如何判斷什麼叫「假新聞」?(文:李立峯) (09:00)

隨着疫情減退和所謂「新常態」的出現,社會上的焦慮情緒比之前緩和一些。不確定性和焦慮是謠言及假消息的土壤,當焦慮下降時,謠言和假新聞四起的現象也自然有所減退。不過有關方面仍在研究假新聞法的可能性,而學界亦繼續嘗試展開不同研究,多了解相關現象。

世界各地就着假新聞立法的爭論,多圍繞在假新聞的定義上;若定義不清或太廣,假新聞法很容易有意或無意地成為打擊資訊和言論自由的工具。

「假新聞」概念定義不易操作

要在概念層次上定義假新聞或虛假資訊不太難,學界一般共識是虛假資訊有兩個特徵,第一是有事實性的錯誤,第二是其生產和發布有欺騙意圖。若加上「以新聞的形式表達」這個特徵,就可以被稱為假新聞。

不過這看似簡單的概念定義,要操作起來卻並不容易。首先一些地方的法例中,對假新聞的定義會用上「誤導」(misleading)一詞,但一旦把所謂誤導信息都視為假新聞,判斷就難免帶有主觀成分;同時,一則信息的發放背後涉及什麼意圖,就更難客觀地證明。

因此,民主國家大都不會訂立假新聞法;至於常常被提到的法國和德國,亦會把要管制的信息範圍定得非常窄,而且法例管制對象也只限於網絡平台,這令法例可以較為穩當地操作。

不過本文不是要討論立法的問題。回到一個經驗研究的題目,撇除學界提出的定義,究竟一般市民會把什麼視為假新聞?有什麼因素會影響市民對一則信息屬不屬於虛假資訊的判斷?筆者去年6月進行了一個研究,文章最近於Journalism & Mass Communication Quarterly發表(註),其中一些結果可以在這裏分享一下。

首先,研究關注的是多少市民會把一些屬於「可以被視為有問題」,但嚴格來說其實不應算作虛假資訊的信息視為虛假信息。

例如調查研究中的兩條問題問到「媒體在沒有充分證據下質疑政府通過『安心出行』程式獲取市民大量個人資料」,及「媒體在沒有充分證據下質疑民主派人士與外國勢力有勾結」是否虛假信息。在沒有充分證據下質疑一個人或組織,固然值得商榷,甚至被批評為不公平,但若只是提出質疑而不是完全把指控當成事實,其實是不能算作虛假資訊,何况若質疑的對象是擁有權力的一方,那麼媒體亦只是盡監督的職責而已。

不過在1014名被訪者中,有49.4%認為前者屬虛假資訊,65.2%認為後者屬虛假資訊。所以這研究的第一個發現,是一般市民的確會傾向把不同類型、有商榷餘地的信息歸類為虛假資訊。而調查研究亦發現,愈傾向把不同類型的信息視為虛假資訊的人,會傾向覺得假新聞是一個嚴重問題,及假新聞對社會有嚴重影響。

判斷虛假資訊  受政治立場影響

除此以外,市民對什麼算作虛假資訊的判斷,也受政治立場影響。例如以上提到的兩條問題,涉及的是同類型信息,但信息指向的對象分別是政府和民主派。可以預期,不同政治傾向的市民對這兩條題目的判斷會不一樣。

表1顯示,在民主派支持者中,只有39.4%認為在無充分證據下質疑安心出行是虛假資訊;在建制派支持者中,則有64.6%視其為虛假資訊。

相反,75.1%民主派支持者認為在無充分證據下質疑民主派勾結外國勢力是虛假資訊;只有45.8%建制派支持者認為那是虛假資訊。換句話說,人們傾向把跟自己立場不一致的信息歸類為虛假資訊。

有讀者可能疑惑:以上兩條題目明顯地是可比的,被訪者不覺得有一視同仁的需要嗎?如果一個人認為在無證據下質疑政府就是發放虛假信息,又怎能說在無證據下質疑民主派並不是發放虛假信息?調查研究傳統中,有一個叫做「持平規範」(norm of even-handedness)的現象,視乎問卷中兩條問題的排列,再加上人們明白要一視同仁,人們給予不同問題的答案可能會轉變。

例如上世紀50年代的一個美國研究,發現大部分美國人都認同蘇聯應容許美國記者在蘇聯境內自由採訪;當訪問員再問被訪者,是否認為美國應容許蘇聯記者在美國境內自由採訪時,大部分被訪者亦傾向同意。但如果訪問員先問被訪者是否認為美國應容許蘇聯記者在美國境內自由採訪,大部分被訪者會不同意;然後訪問員再問被訪者,是否認為蘇聯應容許美國記者在蘇聯境內自由採訪,大部分被訪者都傾向不同意。被訪者的個人立場主宰了對第一條問題的答案,而在持平規範影響下,第一條問題的答案影響了人們對第二條問題的答案。

放到關於假新聞判斷的研究中,表1兩條題目的次序,很可能會影響不同政治立場市民的回應。所以在調查研究中,該兩條問題的次序是由電腦隨機安排,約一半被訪者先回答安心出行的問題,另一半先回答民主派的問題。表2顯示相關結果。

關於在無充分證據下質疑安心出行,若問題排在前面,民主派支持者和建制派支持者的差異達47個百分點;但若問題排在後面,民主派支持者和建制派支持者的差異則收窄至剩下5個百分點。關於在無充分證據下質疑民主派勾結外國勢力,若問題排在前面,民主派支持者和建制派支持者的差異是38個百分點;若問題排在後面,民主派支持者和建制派支持者的差異則收窄至剩下18個百分點。

即是說,政治立場的影響,對兩條問題中排在後面那一題的影響微弱得多,因為人們在回答第一條問題後會覺得要保持持平。

這研究結果固然指向了持平的重要。人們很容易傾向認同向對家提出的指控,惟如果將性質類近但分別指出對家和自己一方的指控相提並論,人們的判斷就可能會不一樣。

應對假新聞  法律非唯一選項

回到假新聞——沒有人否認假新聞是一個需要認真面對的問題,但法律手段不是唯一選項。而以上研究帶出的是,人們對假新聞的定義是否過分廣闊?會否把一切有問題的資訊簡化為「假新聞」?人們是否只是一面倒地把不利己方的資訊視為假新聞?這些都是需要小心處理和反思的問題。

註:Lee, Francis L. F. (2022). What Constitutes Disinformation? Disinformation Judgment, Influence of Partisanship, and Support for Anti-Disinformation Legislation. Journalism & Mass Communication Quarterly, advanced online publication.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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