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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應如何處理跨代貧窮(文:施麗珊) (09:00)

特首李家超領導的新政府上任不足一星期,已馬不停蹄投入施政,日前更率先公布成立4個工作小組,處理土地、房屋供應、環境衛生和跨代貧窮。各項議題繫及民生和社會積累多年的深層矛盾,燙手山芋亟待處理。特首甫上任便畫定方圓籌劃展開工作,態度積極,其志可嘉。

李家超在競選政綱矢言處理跨代貧窮問題,並責成政務司長統領新成立的「弱勢社群學生擺脫跨代貧窮行動小組」,首要提出推行協助劏房清貧學童的試驗計劃。若以計劃作為思考跨代貧窮的起點誠非壞事,但與切實解決跨代貧窮問題,恐怕仍有極大距離。

師友計劃內容未見突破

據了解,計劃對象為居於劏房的初中學童,參加學童會獲配對成長導師、制訂個人發展計劃,並提供財政支援;獲甄選的師友會向學童分享人生和職場經驗,甚至安排工作影子計劃、培養正確理財觀念等。初步預期計劃為期一年,有2000名清貧初中生受惠。

事實上,計劃並非破天荒的新事物,政府早於2008年成立兒童發展基金,撥款予非政府機構或學校在社區和學校內推行3年計劃,協助10至16歲或小四至中四的清貧學童,招募義務友師作配對、建立目標儲蓄,並訂立和實踐個人發展規劃。基金至今已在全港推行超過200個計劃,逾2萬名基層青少年受惠。新政府建議的計劃,最大分別似乎聚焦於劏房初中生,並在服務內容上稍為加強職場認知元素,惟內容未見有所突破。

廣度深度不足  人數少時間短

從「廣度」而言,計劃受助對象限於每年2000名劏房貧童,覆蓋面不足,參加者年齡更收窄至初中,排除了高小清貧學童。根據2021年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的估算,全港有超過22.6萬人居於劏房,當中16%,即約3.6萬人為15歲以下兒童。參考《2020年香港貧窮情况報告》,政策介入前18歲以下的貧窮兒童多達27.5萬,佔全港兒童人口逾四分之一(27%),即本港每4名兒童便有一人屬貧窮。若按年齡劃分,2020年12至15歲貧窮兒童亦有近7萬(見圖)。單單以此初中組群估算,假設當中四成,即約3萬兒童居於劏房,最快都要等候15年始能全部參加。今天等候參加計劃的兒童,恐怕已屆成年都未能受惠。

若從「深度」來看,計劃僅推行短短一年,既要涉及師友關係建立、學童認識個人志趣、建立價值觀,更要理解職場甚或學會儲蓄理財,要在一年內高速完成,恐怕只能蜻蜓點水輕輕帶過。師友計劃是「生命影響生命」的歷程,經歷從不認識(甚或抗拒)、初步確立關係、產生信任、分享生活和對事物意見、建立價值觀等各個階段,欲速則不達,有效的師友關係最少要數年時間培育。要在一年內塑造、改變甚或建立一個人的價值觀和人生態度,實在不太現實,更難言助貧童消除跨代貧窮。

再者,須知道踏入初中階段的學童,一方面要適應校園生活,在人生成長階段上仍在探索和建立自我身分(self-identity),學習培育社會關係(social relationship),建立忠誠(fidelity)態度,計劃設計必須顧及初中生在此階段的成長挑戰、目標和需要。計劃為期僅一年,時間明顯太短,對學童作用極為有限。

解決世襲貧窮  增加教育資源

個別扶助貧童項目或有一定服務產出(如受惠人數、儲蓄金額),但對解決整體問題作用極為有限。若要避免持續陷入世襲式貧困境况,必須從教育、建立就業和社會資本,及增加原生貧窮家庭收入着手。教育從來是啟迪民智、促進脫貧的重要手段。如何促進貧窮學童平等教育機會?務必是新政府必須回答的問題。

從微觀層面來說,目前清貧學童的學習支援極為不足,以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為例,每名清貧學童每年最多可獲600元課後學習資助額,金額低且多年亦未有上調;在鼓勵全方位學習方面,就是設立學生活動支援津貼,額外支援清貧中小學童參加校內全方位學習活動,每名清貧中小學生僅分別獲額外650及350元津貼。當局應全面檢視基礎教育,進一步增加清貧學童的教育資源和經濟支援。

從宏觀而言,千禧年的教育改革容許不少傳統優質津校轉為直資,好處是百花齊放,容讓「有(經濟)能力」的學童和家長有更多選擇;壞處是令學習資源嚴重傾斜,更助長教育商品化和世襲化、固化階級且削減社會流動性,清貧學子選擇減少,只得望門興嘆,政府應否檢討改革?

在建立就業和社會資本方面,加強清貧學童在個人成長、生涯規劃及升學就業輔導的支援。現行兒童發展基金已推行10多年,基金計劃有不少值得改善之處,包括受惠人數有限、參加者年齡層狹窄、清貧家庭學童供款困難、累積儲蓄金額較低等。

改革兒童發展基金  累積社會資本

當局應完善基金計劃不足之處,增加受惠人數,擴闊可參加計劃的清貧學童之年齡,增加政府配對供款金額,甚至容讓沒有能力為目標儲蓄供款的清貧家庭以其他方式取代供款(例如從事社會服務等義務工作)。

由於招募龐大數目的友師並持續參與有一定困難,當局亦可考慮靈活調動人力資源,容讓由於不同原因而未能配對友師的清貧學童參加基金計劃,例如透過社工跟進和參與社福機構活動替代,並在沒有師友下,清貧學童仍可儲蓄供款,實踐未來的學習目標。基金更可設立專項獎勵計劃,鼓勵清貧學童學習,並換領學習津貼以增加學習和培訓機會。

由於貧窮兒童普遍源於原生家庭貧困,因此增加其家庭經濟支援同樣重要。在綜援兒童方面,當局應全面檢視現行綜援制度,確保貧窮兒童的支援水平足夠維持基本生活,並針對不同年齡階段兒童的成長需要,訂立相應津貼金額。於協助在職貧窮家庭兒童上,當局應提升在職家庭津貼的津貼額,將兒童津貼與工時脫鈎,同時考慮為居於劏房等惡劣環境的在職家庭提供較高額津貼,以應付租金和必要生活開支。

提升各項津貼  強化原生家庭經濟

此外,去年當局設立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為輪候公屋超過3年並租住私樓的家庭提供現金津貼。筆者建議考慮放寬申請資格,容讓輪候少於3年的住戶領取津貼,增加對劏房住戶的經濟支援。只要貧窮家庭受惠,身處其中的貧窮兒童亦然。

總括而言,跨代貧窮成因眾多,單一計劃作用有限。政府必須從各制度着手處理,同時訂立具體減貧KPI(關鍵績效指標),檢視施政成效。

作者是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扶貧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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