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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行業如何應對假新聞?(文:陳智傑) (09:00)

「假新聞立法」的風聲鬧得沸沸揚揚。官府中人不時把市民對政府部門信任不再的問題歸咎於假新聞,似為立法「造勢」;新聞專業團體則促請執法單位不要把警民關係低迷與假新聞「扯上關係」。官民關係裂痕難以修補,固然不應作為訂立假新聞法的藉口;然而新聞行業本身亦正面對社會大眾對新聞專業的疑問。若新聞專業團體和學界無法讓公眾理解假新聞以至假消息現象的問題所在,假新聞則難免會持續發酵為政治議題,繼續被不同政治勢力詮釋。

假新聞恐持續發酵為政治議題

在社交媒體大行其道、社會信息流通量及速度大增之下,要查核事實本已不容易。配以政治衝突、官民互信不振、社會制度連番受質疑,不同意識陣營的人便把對方的消息視作弄虛作假之術。再者,所謂的假新聞或假消息,有時亦未必完全無事實基礎:把七分事實,配以三分的煽情評論;羅列部分事實和數據,再加以詮釋;因社交媒體之便而快速把最新消息「分享」給身邊人,以至假消息來不及澄清便廣泛傳播,都是如今人們的傳播常態。若立法禁止或規管上述常見的傳播行為,則很容易讓一般市民、社交媒體用家(無論是公共事務單位、商業企業、個人用戶等)、一眾網絡評論人(包括親建制的「網紅」)誤墮法網,大大折損香港的信息流通功能,嚴重的話甚至可能影響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要知道,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其中一項主要條件,就是消息非常靈通,而且要最快最新——包括來自四面八方的「流言」,才能吸引全球投資者以香港作為「收風」及作出投資決策的「基地」。

假新聞網站影響力遠不及主流傳媒

其實,傳播學界亦十分關心假新聞和假消息的社會現象。有傳播學者便在國際傳播學會(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Association)的期刊中,嘗試從芸芸傳播學術文章總結一些研究要點(註)。文章中有3項說法,頗值得社會大眾細味:首先,假新聞和假消息來源的傳播能力,遠遠不及傳統及主流新聞媒體;但這也帶出了第二項觀察:假新聞和假消息,是主要靠傳統及主流新聞媒體散播於社會——新聞專業同仁努力作出事實查核應對假新聞之時,假新聞竟愈演愈烈。最後,文章探討了假新聞的傳播基礎,其中尤為重要的,是假新聞已經愈來愈有新聞價值,讓新聞行業、傳媒機構,以至社會,不得不受其影響。

在全球不同地方都有人高呼假新聞之禍時,傳播學界的研究則靜靜地指出,假新聞及假消息的原始來源,其社會影響力仍然遠不及傳統及主流新聞傳媒。以2016年美國總統選舉為例,當年是特朗普(Donald Trump)當選之年,其與競選對手——前國務卿希拉里(Hillary Clinton)之戰,可謂「泥漿摔角」,假消息及煽情言論橫飛;然而,當中有八成的「推特」(Twitter)假新聞,其實只是由全美國1%的受眾直接接收。亦有研究顯示,接近六成的假新聞網站,其讀者流量加起來佔全美國約一成人口,其中大多數為保守主義者;相反,新聞機構網站的每月讀者流量為假新聞網站的大約40倍。在歐洲大陸亦有類似的傳播學研究:有研究追蹤約300個意大利文和法文的假新聞網站,發現它們平均每月不會接觸超過當地3.5%的網絡人口,大多更只能接觸少於1%的網絡人口。

主流傳媒或成假新聞「擴音器」「傳聲器」

既然假新聞及假消息的原始來源影響力不及傳統及主流媒體,則後者可能要為社會如今假消息及假新聞成風負上更大的專業責任。文中的傳播學者以「擴音器」(amplifier)及「傳聲器」(disseminator)來形容傳統及主流媒體於假新聞及消息傳播的角色。「擴音器」,可理解為把假新聞及消息的原始力量放大:沒有傳統及主流媒體的報道及引述,這些假新聞及消息的接觸界面,正如上文所述,其實並不是人口及網絡用戶的主流。而「傳聲器」則指這些假新聞及消息正設法影響主流媒體及新聞的議題:以局部的社會事實再加以評論,塑造新聞議題;模仿新聞的寫作方式、設法了解新聞界的日常運作,以便把假消息包裝成新聞等。假消息可大約分為錯誤信息(misinformation)及虛偽信息(disinformation)。前者為事實及資料出錯,事實查核可匡正其弊;但後者則可以是鬼斧神工的偽作,讓社會真假莫辨,正如中國歷史上也出現過「偽書」的爭議。新聞出現錯誤信息是專業責任;但社會輿論受虛偽信息或「偽書」所惑,則未必是新聞專業所獨力能解決的。

假新聞已愈來愈有新聞價值

傳統及主流媒體本身亦銳意對付假新聞、查核事實、澄清假消息。不過,假新聞和假消息議題,往往極具新聞價值:在政治衝突、民情熾熱中的種種「流言」,有關明星及知名人士的生活與往事,以至是政圈中不時流露出來的秘辛等,都是引人入勝的話題。一旦出現相關的風聲,社交媒體定必有所反應,新聞工作者及傳媒機構一方面要為事實把關,但又要在輿論鬧得起哄時與時間競賽,爭取成為最快報道的媒體。此外,不同範疇的專家,對同一社會議題或現象往往都有不同解讀,要作出事實查核,以至是檢視觀點的事實基礎,有時會變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各自表述。更為可惜的,是新聞專業及傳媒機構的社會公信力,也不時被不同陣營的人非議。有時新聞工作者和傳媒機構努力澄清假消息時,觀眾可能對所提及的假消息更感興趣,甚至寧信「自己人」的分析,也不信新聞的澄清。

假新聞和假消息的傳播,終歸是社會人心所向的指標:人們是否對生活充滿危機感?人們信不信任社會制度——公共機構公正與否、法律是否不偏不倚、專業人士及組織是否可靠?簡單來說,是我們相信不相信社會正在運作如常、大家都安分地各司其職?一旦社會失去對制度的信任,假消息通常便不絕於耳,闢謠變得事倍功半,流言也再未必止於智者。

註:Tsfati Y., Boomgaarden H. G., Strömbäck J., Vliegenthart R., Damstra A., and Lindgren E. (2020). Causes and consequences of mainstream media dissemination of fake news: literature review and synthesis. Annal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Association, 44(2): 157-173.

作者是香港恒生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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