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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陳同佳一樣殘忍的政治人物(文:曾志豪) (09:00)

潘媽媽在政總外召開僅她到場的質詢大會,保安局鄧炳強、民建聯李慧琼周浩鼎、牧師管浩鳴全部缺席。

於是,香港人在光天化日下,看清楚《逃犯條例》修訂究竟是怎麼一回政治事件。

當台灣向特區政府提出「司法互助」方式處理陳同佳案時,特區政府拒絕;然後,據潘媽媽介紹,民建聯突然找到她,並召開記者會,支持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引起港人連串反彈。

在這個全城爭論的關鍵時刻,潘媽媽角色至關重要,因為政府一直以她作為「修例」的「擋箭牌」,以「協助潘媽媽」名義來避開「政治遣返」的質疑。

今天潘媽媽終於透露,原來在那個爭議時刻,民建聯要求潘媽媽「千祈唔好出聲」,還說一定會幫到她。

這表示,潘媽媽當時其實並無強烈意願一定要修改條例,她要求的只是把陳同佳「繩之於法」,不論是交由台灣審理,還是在香港執法;如果當日沒有民建聯從中作梗,而讓潘媽媽自由發聲,表示真正意願,林鄭政府便不能再食潘媽媽案件的人血饅頭,掩飾修例的政治目的。

關鍵時刻,民建聯的教唆,罪大惡極。

修例失敗,這些曾陪同潘媽媽開記招的政客,就像《警訊》那些案件重演的騙子一樣,全部銷聲匿迹,潘媽媽頓成棄棋,要獨自一人面對因為女兒命案而搞到香港山河變色的責任。在道德情感層面,民建聯和林鄭政府,又插了潘媽媽一刀。

特區政府才真正「政治操弄」

保安局長鄧炳強唯恐天下不亂,在這當口,公開要求「中國台灣」憐憫潘媽媽,讓陳同佳自首。這實在是政治低手,明白無誤告訴世人,特區政府才是真正的「政治操弄」,非要矮化台灣地位不可。鄧炳強這句「中國台灣」一出,台灣當局別無他法,只有更執意以體現台灣司法管轄權的方法和特區展開移交,也等於把陳同佳案的死結愈打愈緊。

女兒被殺已經是第一次傷害,被政治人物操弄借題發揮是第二次傷害,風波過後被狠心拋棄不理是第三度傷害,這些政治人物的殘忍,和陳同佳無異。

作者是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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