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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選制維護國安 重協商超越民粹(文:周浩鼎) (09:00)

新一屆選委會選舉在即,這是完善選舉制度後的首次選舉,社會各界有不少期望。筆者認為,我們有責任詳細探討今次完善選舉制度的理據及將會帶來的演變。

反對派鼓吹仇視國家 完善選制撥亂反正

香港回歸祖國20多年,在各級選舉,反對派透過各種誤導及扭曲手段,煽動市民對內地民眾及國家的仇恨,以此作為吸票工具。2016年甚至有梁頌恆、游蕙禎之流,在宣誓時侮辱國家,企圖藉此爭取支持者擁戴。回想當日,梁游侮辱國家,激起社會強烈公憤後,他們當然成為過街老鼠;最後透過法律程序,依法取消其議員資格。民眾開始意識到反中亂港的潛在破壞力量,已醞釀到一個令人警覺可怕的層面。

上述只是一個例子。過去的選舉,有反對派候選人公然透過提出顛覆甚至要分裂國家的言論,或打擦邊球高舉港獨主張,爭取選民支持。結果,每次選舉都成為宣揚仇恨內地、鼓吹仇視國家的舞台,讓反對派不斷在社會助長反中亂港意識。對他們來說,只要繼續挑動對國家、對內地的仇恨,就最易撈取政治資本,行為亦只有愈走愈激進,最終跌入惡性循環。

最極端的情况是2019年黑暴動亂。攬炒派公然要求外國制裁香港、打擊中國,同時不斷支持暴力違法抗爭,為各種暴動、縱火等暴行開脫。香港差點跌入無政府狀態,暴徒更進入瘋狂程度,「私了」內地人、政見不同人士。

完善選舉制度,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配以《國安法》的安排,正正是要撥亂反正,根治這些情况。往後的選舉過程,將不會再出現這種政客及組織,透過煽動對國家、對內地民眾仇恨以爭選票的鄙劣惡行。

借鑑新加坡,外國媒體常批評為何當地言論自由受限,但李光耀的解說就最清楚不過:在新加坡這樣一個多種族多宗教的國家,如果容許任何群體,為達其政治目的,包括在選舉等情况下,發表煽動種族或宗教仇恨的言論,而不依法約束,新加坡會隨時陷於動盪不安、暴亂處處。

設計選舉制度 應聚焦解決而非激化矛盾

我們清楚不過,西方全民一人一票選舉民主制度下,政客透過煽動民眾情緒,包括挑起族群之間的仇恨,往往最易取票,特別是社交媒體至上、假信息假新聞氾濫下的今天。從外國不少例子見到,關於族群仇恨、統獨議題等選舉政綱的主張,往往令全社會進入高度分裂、群眾對立的混亂狀態。

最近拜讀王卓祺教授文章〈私利激情如何使民主劣質化——追求什麼民主的問題〉,指出世界各地民主亂象正由推行對抗式民主的一人一票選舉所造成。在對抗式民主之下,社會矛盾只會不斷被激化,包括泰國城鄉利益矛盾、烏克蘭親西方與親俄羅斯的意識形態矛盾、埃及的宗教問題。這些地方有民主選舉制度,但仍然不能有效解決實質社會矛盾,缺乏解決實質問題的內涵。

王教授扼要引述美國政治學家Jane Mansbridge的看法:古老的民主不單單強調一人一票,反而強調如何尋找共識,商討妥協的辦法;然而現代民主則一味依靠一人一票,不是你輸我贏就是你死我活,最後演變成政客之間的零和遊戲,社會為此付上沉重代價,這樣根本不是解決社會矛盾的辦法。

文中指出:「一人一票的多數決定的優勝之處是它的對抗式民主,能夠在充滿衝突下作出合法但不一定合理的決策。它的致命傷即是合乎多數決定的決策並不一定理性,即能從問題實處解決矛盾和衝突。這亦解釋了一些涉及深層次矛盾,如宗教、種族、意識形態及利益,有了多數決定的選票民主制度,亦不能夠和平解決,少數絕望的一方要訴諸衝突暴力。」這裏有一個重點:選舉制度的設計,應聚焦有效解決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

民粹主義亦可帶來非理性決定。著名學者張維為教授,曾批評英國脫歐屬愚昧決定,亦因政客利用煽動情緒及排外的仇恨,透過激情讓英國進行所謂一人一票公投,最終跌入脫歐的陷阱,恨錯難返。如此重大的決定,竟是透過煽動的激情及排外的仇恨而產生,荒謬之至。

新制度體現均衡參與 以協商解決問題

當人們還迷信在毫無任何規範(即缺乏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約束)下的西方式一人一票選舉是靈丹妙藥,但造成各種層次撕裂及社會內耗的情况下,我們不禁要反問,今天為何社會各界仍不清醒反思?香港政治制度設計必然要符合自身情况,亦必須兼顧對國家安全的保護。選舉決不能被利用成為宣揚鼓吹反中亂港、危害國家安全的平台。

總的來說,今次完善選舉制度後,無論選委會或將來立法會的構成,都更體現均衡參與元素。整個選委會設計,配以立法會「40+30+20」安排——包含選委會、功能界別及地區直選議席,將更能聚焦在社會整體利益出發,而非偏重某一界別或個別地區利益,亦要超越民粹主義。更重要的是,萬一出現矛盾衝突,此制度設計更是希望能透過有效協商,解決問題、化解矛盾,而非激化矛盾。這一點,筆者認為必須向公眾清晰解說。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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