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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慈善捐獻不應似保護費(文:劉進圖) (09:00)

昨日《明報》經濟要聞報道,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共同富裕」政策後,騰訊宣布捐出1000億人民幣,美團、小米、拼多多、字節跳動及阿里巴巴等科技巨企的創辦人,過去一年來也踴躍捐獻,6家企業合共捐出逾2000億港元。純從促成捐獻的角度看,中國內地的勸捐文化確實相當強勁,但這些都是佔市場領導地位的上市公司,對廣大股民來說,更關心的是,捐獻如何有助企業可持續發展,達至企業與政府雙贏?

做慈善也應講究

內地龍頭企業的捐獻行為,可以分為企業捐獻與企業主捐獻兩大類。前者是公司行為,必須量力而行,不應影響企業營運、發展、派息,同時需要受到規範,避免私相授受、利益衝突,甚或變相賄賂。這類捐獻應該在法規下透明地進行,捐款用途該有審慎計劃和持續跟進,整個過程向股東詳細交代,這樣才能有良好的慈惠效果,不能只求向中央交心而輕率作巨額捐獻。

至於企業主的私人捐獻,理論上只是個人行為,與股東無關。但內地科技巨企的成功非常倚靠這些獨具慧眼的企業主,他們可以說是商界公認的領袖,其言行有重要的示範作用。因此做慈善也應該講究,怎麼捐、捐給誰、帶來怎樣的社會效益,都應該想清楚,有所解說,藉此鼓勵商界仿效,形成良好的捐獻文化。政府也應該有所配合,例如給予免稅優惠、頒發榮譽獎勵等。

六大科企這波捐獻來得不尋常

可是,六大科企最近這一波捐獻,來得很不尋常,沒有正常慈惠捐獻那些周詳規劃和宣傳解說,沒有感人的受助者回應訪問,而且帶頭捐獻的企業創辦人還爭相辭去重要的企業崗位,彷彿要透過捐錢和退位來避禍保身,以致有學者分析這波捐獻風時形容,捐款似「交保護費」,不可以不交,但交了仍要繼續接受監管。經濟學者和市場研究人員之所以有「交保護費」的觀感,主要是因為這一波捐獻與退位發生的時間,正值中央政府加大力度監管科技企業,導致六大科企的市值在今年以來蒸發逾4萬億元。

「交保護費」這個形容是帶有貶義的,背後隱含的意思是在威嚇與壓力下不得不捐,用捐錢來試圖換取平安。這個信息令商界中人看到,無論企業辦得多成功,只要政府領導一聲令下,企業或企業主就要把大筆財富交出,投資於企業的股東不論大小,都要把這些隨時出現的保護費,計算入企業或股東的獲利成本。事實上,內地自2008年汶川地震後興起一種勸捐文化,藉網上輿論鞭撻捐輸不夠積極的企業,來施壓促成中外企業作大額捐獻,這種勸捐手法也被形容為「交保護費」。

「三次分配」不應「劫富濟貧」

長遠來說,這些帶有脅迫性質的勸捐手段,對中國的企業和慈善的發展都是不利的。所謂第三次財富再分配,不應通過「劫富濟貧」的方式實現,否則會打擊創富意欲,應該用誘導鼓勵的方法,這樣才能令富豪成為真正的慈善家。

作者是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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