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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路線的三大困局(文:區諾軒) (09:00)

會否參與政黨政治,是民主派今後無可避免而且十分現實的問題,問題是制度有多公平,以至可以為市民做到什麼事。環顧歷史,戒嚴時期的台灣有黨外人士參選地方政府;韓國任朴正熙政權高壓,也有後來的六月民主運動;無論多嚴峻的環境,政黨沒有競選公職的角色,不過是壓力團體。檢討議會路線有沒有意義,今後將會不時纏繞民主陣營。

有人選擇離開,有人選擇留下,留下來的仁人志士總得尋找出路。日前傳出現屆區議會議員將被大幅裁撤,雖然終歸未發生,筆者所接觸的現任民主派區議員,許多都懷着服務到最後一刻的想法。因為我是市民一人一票選出,要盡可能報效居民,告訴社會支持民主的人可以把政治實踐得更好。不過,正如去年7月1日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張曉明答記者提問,後國安法的參選是要求民主派「好好做一番反思,並且做適當的調整」,留下的人有多準備委曲求全,以至接受到什麼程度,很少看到有人討論。

留下來的理由不難想,有一個位便有陣地服務市民、請團隊、探手足,不留下亦無可厚非,因為參選已經改變不了任何殘酷的政治現實,早已由離開立法會的民主派表述,在此不必詳述。建制派元老盧文端先生在《明報》觀點版強調有空間,王慧麟兄稱之向民主派喊話,如果重點是尊重憲制,「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們支持香港回歸中國」是大多數民主派的立場,不會有任何懸念,倒想藉機補充幾句,高壓的政治操作不改變,強權壓民意,不過是重演議會欺凌戲碼,忠誠反對派、不被祝福的派,情况都不會有太大分別,愈高壓,愈少人覺得制度有參與價值。要重新建立參政空間,不妨評比下列環境是否合理:

動輒得咎 民主派面臨司法逼害

「建制派指控、警察拘捕、律政司提告、法庭看運氣」的港式公檢法系統打壓,已成家常便飯。政治陣營互相指摘本來沒有問題,最惡劣的是建制派的政治攻擊竟可觸動執法系統開刀,律政司不但受理提告,而且往死裏打,最好的例子就是要求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控告民主派議員,變成一次又一次檢控,令一條本來是保護議員的法例,淪為政治打壓工具,陳志全反告被郭偉强拖行於地,會經律政司不提證供起訴化為烏有。最近的政治形勢可見,無論是保釋、提告還是判案,各部門猶如競爭交數,北方國師田飛龍要「啟動並窮盡本地法律資源加以檢控和懲治」,本地部門發揮得淋漓盡致,在建制派沒有後果、民主派動輒得咎的環境,溫和如張超雄站在會議廳舉牌反對,都會面臨司法逼害。

根本影響不了決策

參選是為了影響施政,這種可能近年已趨零。民主派的議會抗爭是管治沒商量的結局,連當今的建制派都抱怨政府制訂政策不聽意見,遑論執政陣營以外的人。自梁振英上場起,議會矛盾便愈趨激化,以往黨派間的平衡、協商逐漸步入歷史,林鄭上場開初,因着與個別民主派議員友好,一度有和風,終歸成為最不聽人言的特首,一再證明特首硬起來,是可以完全無視民意訴求。如果參選是為了改善施政,但你根本影響不了決策,不過是花瓶。如今建制派面對有成員愈走愈深藍的形勢,不是將陣營拉回民意主流,而是想怎樣配合深藍市場,只會想出更多逼害路線,成為惡性循環,和風何在?

參政渠道不穩 政治權利隨時被剝

從2016年取消議員資格起,香港的參政渠道,一直不穩而欠準則。政治人物隨時因着政權的想法而被剝奪政治權利,新香港下,更加難釐清什麼會犯法,還要參選的話,首先要預備一堆後備,最好是張白紙,這絕非健康的政黨政治。體制以外人士參政,只有兩種可能:要不就是黃梓謙模式,立場全面轉藍,但又不是傳統建制派,未必得到祝福,有沒有市民支持未知;要不就是繼續在議會反對、試水溫,無論做法多溫和,像張超雄,終有被屈違法、被批鬥、被控風險,卻改變不了什麼施政,吃力不討好。

有些評論急於解脫政治苦難,大言慚慚大破便是時候大立,可以那麼輕易掩蓋傷痛,委實驚訝,忽視了社會建立信任需要多久累積。本文嘗試以最溫和的文字,點出幾個將心比己的問題,行出回應一步,這不是體制外的民主派可改變之事,如果有親建制代表真心認為,政治閉塞終歸對人民福祉無益,不妨探討一下怎樣扭轉上述現况,為生活於不幸的社稷積點陰德,福有攸歸。

作者是民主派前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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