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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廿年積弊生 政府改革莫遲疑(文:鄧家彪) (09:00)

論香港政策失效、市場失衡,莫過於強制市民供款,放任金融機構食利,不設回報及收費標準,不取消對冲,不檢討成效,更無助扶貧的強積金制度。曾有局長在立法會上侃侃而談,推算月入1萬元的打工仔累積20年後可獲78萬元!據積金局今年9月公布的2019年累算權益統計分析,有9萬名僱員在過去19年不間斷供款,平均只累積約42萬元,僅達預期一半,私營強積金的成效明顯被高估。人口老化加劇,如不為強積金及退休保障動手術,「強政勵治」終會淪為笑話。今天是強積金成立20周年,筆者藉此點評十大問題,並提出改善建議。

強積金十大問題

(1)回報無保證

工聯會在10月向6000多個僱員進行調查,市民最不滿的原因是回報跑輸通脹,更稱其為「強蝕金」。回顧法例審議之時,政府應勞工界要求設立保值措施而推出「保本基金」及「保證基金」,但它們並不保證能追及通脹。強迫供款而不獲保證,正是強積金認受性低的癥結所在。

(2)退休保障微薄不足

世界銀行指出香港強積金問題是不足夠(inadequacy),假設工資及權益增長等同通脹,以10%的收入供款水平供款40年,只有48個月月薪。如以每月收入替代的比率屬中水平的四成計,也只夠花費120個月。強積金是界定供款性質,沒有再分配功能,貧者的積金更快耗盡。有連續供款19年的員工累算只有約42萬元,如現時退休也只夠以每月3500元勉強生活10年,現實是每位僱員平均只得約21萬元,退休保障嚴重不足!

(3)對冲破壞積金制度

以積金抵消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對冲)是制度的嚴重漏洞。遣散費是按年67%月薪,而強積金僱主供款則是每年60%月薪,遣散費經對冲後便所剩無幾。2015至2019年對冲的總金額逾200億元,今年經濟持續惡化、裁員不斷,估計將創60億元新高。對冲問題不解決,制度便淪為僱主儲錢撥備的工具,甚至有僱員為獲得應急錢而主動要求遣散,扭曲了退保原意。

(4)設計偏頗僱主 有違就業趨勢

近年工作零散化、網絡化,使短約及件工制盛行,僱傭關係愈發模糊。過去約20年只有9萬人持續受聘於同一僱主,而強積金設計偏頗,計劃任由僱主選擇,不由僱員決定,導致一人多戶。全港有逾1000萬個帳戶,其中36%結餘不足1萬元,成本效益極低!

(5)市場失效 機構食利嚴重

私營制度是假定市民懂得理性選擇,促使市場就收費、回報、透明度及服務態度競爭。可機制未見其成,先讓金融機構食利。以現時強積金平均開支比1.45%計算,金融機構本年已獲利145億元!強制供款先是全民讓利,後是受託人由僱主選擇,而僱主沒有誘因為僱員監督受託人表現,更為諷刺是政府也不願為僱員利益肩負監督責任,一切全靠市場,監管缺位不問責。大部分受託人把管理和投資工作委託同集團的姊妹公司,而母公司正是強積金計劃的推薦人/保薦人(sponsor)。即集團包辦訂定基金收費、規劃和推廣,而積金局竟無權過問推薦人的職能和收費!積金局早已指出問題,惟至今仍未解決。以香港教師公積金成立委員會為例,以教師為主體取代受託人,委會按成本及表現揀選投資和行政機構,更以0.3%開支換取5%合理回報。同有私營強積金的墨西哥,更有權審批否決營運者來年收費預算。

(6)資訊繁多欠透明

儘管積金局就400多種基金設立網上基金平台,提升透明度,但僱員個人戶口的信息依舊不理想。受託人每年發出的成員報告,並沒有顯示帳戶的實際收費開支,也沒有提及回報率。每人平均有2至3個戶口,資料多卻不到位,關鍵信息失焦。

(7)道德風險

強積金是界定性供款計劃,並非社會保險,現行法例容許分期提取權益,但更多為一次過領取。金額涉及數以十萬,存在道德風險,包括不善理財、錯誤投資、寬鬆消費等,以致未能提供持續保障。

(8)成本高昂不見標準

積金局曾就基金收費調研得出三大結論:

(i)收費高不等於回報好,不少低收費基金回報猶勝高收費基金;

(ii)資產規模大的基金收費依然高企,遠高於規模小的新基金,沒有因規模效應而降低收費;

(iii)新基金收費普遍低於舊基金,受託人多因輿論壓力而推出;此類基金規模較小,參與者都較少。

沒有預期的規模效應,沒有監控機制,受託人對強積金收費予取予攜,賺蝕一律按基金資產比例收費。

(9)功能單一 難以銜接開拓

強積金功能單薄,只涉及供款的收付,系統未能兼容其他保險項目,如壽險、醫保、勞保及年金計劃。強積金為一項具認受性的僱傭關係和入息證明,未有銜接其他政府福利計劃,如職津和學津,應讓基層直接取得補助,使扶貧更精準到位。甚至增設讓市民參加內地社保功能,如養老和醫療保,促進大灣區融合發展。可惜政府和業界皆未有籌謀開拓,難以跟上電子化和區域化的趨勢。

(10)大數據未為調研所用

公營運作的全民供款系統有助政府掌握人力市場真實數據,包括年齡、性別、行業、薪金分佈水平、失業及再就業狀况,再利用大數據科學制定社會和經濟發展政策。奈何強積金是分散式私營管理,政府只能按法例要求受託人提交有限資料,白白浪費科學調研的上好工具。

7項改善建議

就上述十大問題,筆者提出7項建議:

(1)盡快落實取消強積金對冲。基於勞資共識,採用劃線方式取消,政府提供短期資助,讓僱主可承擔有關方案。

(2)強積金行政工作及數據處理中央化。公開投標以揀選具成本效益的行政機構,並解決數據獲得的障礙。

(3)委託金管局旗下的公營公司,如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成為公共受託人,並提供投資產品能追及通脹,開發與外匯基金表現掛鈎的成分基金。

(4)落實以僱員為本的戶口統籌管理,早日實現強積金全自由行。

(5)政府成為受託人的監管者,統一行政流程文件格式。設立收費審批權,要求受託人提交翌年收費預算,經政府審批以管控開支;或引入按表現收費機制,解決推薦人無王管問題;及引入公眾人士或僱員代表為受託人獨立董事,披露每年財務狀况,增加透明度。

(6)在落實上述措施的情况下,增加供款比例及提高供款上限,並加快落實政府為低薪僱員代供強積金措施,改善保障不足問題。

(7)擴大強積金的應用,包括結合年金保險供款給付,兼容其他個人保險付費及大灣區社保系統,銜接政府各種扶貧津貼計劃。

作者是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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