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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雄何罪?虹秀何罪?天理何在?(文:劉進圖) (09:00)

警方前天及昨天拘捕最少7名民主派現任或卸任議員,指他們今年5月8日在立法會內會衝突上,引起擾亂導致會議中斷,或妨礙立法會職員執行職務,干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規定,案件稍後提堂。令人費解的是,若說議員離席包圍主席台理論,或舉起抗議標語,便擾亂了會議或妨礙了職員,公眾從新聞片段上見到不少建制派議員也這樣做,甚至有錄像顯示有建制派議員毆打泛民議員,為何至今一個建制派議員都沒有被落案控告?律政司長的檢控決定,是一視同仁還是選擇性打壓異己?

在被拘捕及控告的泛民議員中,張超雄的遭遇格外值得關注。張超雄博士是非常資深的議員,2004年至2008年代表社會福利功能界別進入立法會,2012年及2016年循新界東地區直選再度擔任立法會議員,他是立法會內少數長期關注勞工、基層及殘疾人士權益的議員,向來受社會大眾敬重。

和平理性反映問題是「藐視」立會?

在5月8日的會議上,李慧琼是否有資格主持內會會議,在當時是有法律及政治爭議的,李慧琼在建制議員及保安員圍護下坐上主席台,泛民議員離座走近主席台舉牌抗議,李慧琼運用主席權力,先後驅逐11名泛民議員離場,張超雄在這個混亂的場合裏做了什麼?他站在主席台前,重複說「李慧琼,你越權」逾半小時,然後被逐離場,這一幕許多看過新聞片段的人都記得。

張超雄自始至終保持和平理性,沒有半點威嚇成分,他只是固執地指出,他認為李慧琼違反了議事規則,他有責任提醒李慧琼遵從議事規則。姑勿論李慧琼或建制派是否同意張超雄的觀點,但一個立法會議員堅持向主席反映規程問題,而且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反映,主持會議的人即使不同意,自己裁定自己沒越權,頂多把堅持發言的議員驅逐離場,總不至於報警拘捕這位議員吧?世界上有哪一個民選議會的議長會這樣做,假借警察和檢察官的權力,控告這名議員「藐視」立法會?

律政司長對卓越社工趕盡殺絕

張超雄是許多社工的老師,他在議會內堅持學者風範,和平理性地表述意見,不少年輕社工覺得他太溫和、太「和理非」,但也佩服他始終如一的品格。他這樣的人也不為掌權者所容,只因為「李慧琼你越權」這6個字就刑事檢控他,令人聯想到同樣深受社工界敬重的陳虹秀,只因為在街頭衝突現場反覆勸喻執法警員保持克制,便被控告參與暴動的重罪,主審法官審視過控方證據後,指陳虹秀沒有任何破壞社會安寧的意圖或行為,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她,這個裁決還了陳虹秀清白,也向前線社工傳達了正面的信息,就是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冷靜平和,這樣才能協助有需要的人。

公眾萬萬沒有料到,律政司長竟然提出上訴,用納稅人賦予的財力、法律授予的權力,對這樣一位卓越的社工趕盡殺絕!有良知的公眾不禁問:「超雄何罪?」「虹秀何罪?」「天理何在?」

作者是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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