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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不會破壞選舉,政權會(文:陳家洛) (09:00)

自從今年2月疫情全球爆發以來,政圈內斷斷續續有個別親北京人士主張特區政府應該押後9月6日立法會選舉,理由是擔心選舉活動和投票日當日會增加社區傳播的風險。不過,這個提議至今並沒有得到建制陣營認真看待,似乎特區和北京之間亦未有定論。

請不要忘記,《基本法》明確規定立法會任期以4年為限,沒有延長的機制或彈性可言。《立法會條例》(第542章)第44條賦予行政長官權力在換屆選舉舉行前將選舉押後,而且只有選舉「相當可能受騷亂或公開暴力或任何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的事故妨礙、干擾、破壞或嚴重影響」,行政長官才可藉命令指示將該項選舉押後,但必須在14日內舉行。

疫情下的選舉新常態

根據國際組織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Democracy and Electoral Assistance(IDEA)的統計,在今年2月21日至7月15日期間,至少30個國家和地區決定如期舉行立法機關或行政機關的換屆選舉或公民投票,23個國家和地區則因應疫情決定押後其換屆選舉或公投,而當中9個已經在7月中前完成(註1)。換言之,當疫症成為全球「新常態」,今天普遍共識是只要準備好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及進行持續的公眾教育,選舉都可以如期舉行或稍為推遲舉行,而不是無了期押後或取消選舉。另一個關注公正選舉的國際組織International Foundation for Electoral Systems(IFES)就世界各地經驗整理出兼顧公眾健康和選舉權利的具體措施,確保選舉安排符合國際衛生標準,也同時兼顧選舉的公正性,令選民放心參加投票。具體而言,我們要求各持份者注意四大方面(註2及註3):

(1)選舉管理機構:一些國家選擇設立電子和郵遞方式的投票系統,或者增加投票日等措施,香港的現行法例只容許親身投票,在投票日期方面亦沒有多大彈性。負責選舉管理的機構——選舉管理委員會——是否有足夠的人力物力去設定和執行在這非常時期的一系列防疫措施,確保票站的消毒防疫程序及全體人員的健康,令選民放心投票?

(2)選舉活動:因應街頭的選舉工程和大型的宣傳活動已受社交距離影響而減少或叫停,選舉管理委員會有沒有根據科學知識向候選人、支持者和一般選民建議選舉活動和投票日特別程序的行為守則,並在選舉期間進行公眾教育?

(3)公平參與:選舉管理委員會和政府部門如何確保因為個人/家人/同事的健康狀况而被隔離的選民可以行使其投票權?而因應輸入個案的防控工作,有沒有為長期居住境外的選民制定具體出入境措施、進行全面準確的統計和個案追蹤,而非什麼互認豁免之類的安排,以避免出現防疫漏洞?

(4)資訊自由和相關責任:由於選舉工程移往社交媒體和網絡,官方及參與選舉的各方皆試圖藉疫情來營造對自己有利的選情,同時打擊對手。面對資訊大氾濫(infodemic),候選人和選民又如何辨識和有效遏止假新聞和假用戶造成的輿論操控?

公民選舉觀察的價值

綜合國際選舉觀察,病毒不會破壞選舉。缺乏公信力、執行效能偏低、視公平選舉為絆腳石的政權才不在乎選舉的公信力,當權者更在乎藉疫情獲取的特殊權力操控選舉的結果。

明乎此,民間及學術機構倡導的獨立選舉觀察計劃在世界各地肩負着捍衛公正選舉的原則、民主選舉的教育及提醒與選舉相關的潛在風險等重任。嚴謹的選舉觀察計劃必須遵從國際認可的行為守則和標準,透過組織及訓練獨立的觀察員,客觀地記錄和監督選舉,以擴闊市民行使其公民權利、參與公共事務的空間和意義。這些選舉觀察計劃的人員不可牽涉助選活動,他們的職責是透過準確、全面和公正的觀察、資訊蒐集和對選舉過程的分析去評估選舉是否在公開、透明、問責的前提下進行和確保選舉規則及過程妥為執行,並詳細記錄任何違反公民權利的個案。

今天的香港,在《國安法》下我們也不能像以前一樣天真地相信自己對現行法律和制度的認知了。即使選舉主任已經篩走(DQ)一眾「不受歡迎」的參選人,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事務處及一眾政府部門必然大力審查和制止任何提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和「願榮光歸香港」的競選活動、宣傳和行為。有參選人擔心言論和思想禁區和紅線繼續膨脹飄移,聲言打國際戰線或本土抗爭的參選人和組織即將面臨文攻武嚇,向政權效忠的執法部門和公務人員,隨時變相為親政權的參選人/候選人助攻。

取消選舉 終極操控

只要當權者仍然不放心,或許認為選情對自己人不利,都總會找到煞停立法會選舉的一些說法,例如把國際社會關注說成「有外部勢力」介入,又或者懷疑相當多的候選人有「顛覆國家政權」的意圖、「勾結外部勢力」的行動,屆時什麼《基本法》、《立法會條例》、選舉管理委員會的職權也統統可以擱置。

萬一換屆選舉未能在本屆立法會任期結束前舉行,10月1日起香港就會出現一種前所未有的體制真空狀態,要填補這個人為真空的方法,亦只有一個,就是由北京直接委任立法會議員來組成「臨時立法會」來配合政府施政,先來一輪清算取締行動,才讓行政長官(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再定出換屆選舉日期選出第7屆立法會議員。

一言以蔽之,一旦選情對政權不利,還有沒有選舉,誰也說不定。不過,如果9月6日沒有立法會選舉,原因恐怕不是香港沒有能力兼顧選舉中的公眾健康措施,而是赤裸裸的選舉操控,要從香港奪走所剩無幾的自由選舉空間,對香港造成的制度破壞亦可想而知。

延伸閱讀:

註1:IDEA. "Global overview of COVID-19: Impact on elections." bit.ly/2WySTmo

註2:IFES. "Elections Held and Mitigating Measures Taken During Covid-19." bit.ly/3hfrw8N

註3:IFES. "Preserving Electoral Integrity During an Infodemic." bit.ly/30pK5QP

作者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比較管治及政策研究中心總監,選舉觀察計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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